省政府办公厅在日前公布的《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未来5年,广东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人事管理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其中引人注目的一项措施就是推进公务员分类管理,试行聘任制公务员制度。
其实,公务员聘任制(也称政府雇员制)已经算不上新鲜的事物,且不说越来越多西方国家对公务员管理采用了这种模式,我国也早在1993年颁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就将聘任制纳入公务员管理范畴,后来又在《公务员法》中进一步加以明确。近几年来,上海、武汉、长沙、温州、深圳、顺德等地纷纷“试水”,近在广州的萝岗区党政机关,也不乏聘任公务员的身影。
公务员聘任制,之所以仍然是一个公众话题,仍然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大家对它有争议、有质疑、有期待。
公务员被冠以聘任制,增加的是一个定语,改变的可能不仅仅是官场的生态。但,要改变的首先也就是官场的生态。众所周知,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还有用人成本高却效率低,一直是中国公务员制度的弊端。而公务员聘任制被宣扬得最多的好处,就是它可以打破“铁饭碗”,可望形成激励机制和流动机制。长期僵化的官僚体制,好不容易有了些许革新,因此被称之为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选贤任能的大胆创新。
谁也不能否认,实行动态管理的聘任制可以改变官场的生态,可以推进公务员人事管理制度的建设。但是我们必须承认,聘任制公务员与传统的、正式的、终身制的公务员的待遇是二元的,工资待遇是双轨的,目前有关地方新招聘的公务员也还有终身制与聘任制之分。如果说“老人老办法”是历史造成的,为何新人也还有两种办法?
如果真正运用市场机制对公务员人事制度进行改革,真正建立起完善的聘任制管理体系,而不是仅仅作为终身制的补充,或者不过是政府用人的一种临时性的招聘活动,这种二元的双轨制将来必须并轨,起码把大多数公务员都纳入聘任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不是反其道而行之,若干年后让聘任制“转正”。
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机制还涉及聘任制的设计和操作。无论是聘任公务员的范围、条件、程序,还是聘任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乃至人事争议的仲裁及司法救济等,都需要相应的规范和监督机制。个别单位以聘任公务员为名,实际上为某些领导任人唯亲大开后门,公务员聘任制沦为某些领导的个人雇员制就是深刻的教训。
公务员聘任制的另一个关键词是行政效率,是激励效应。根据近两年一些地方试行情况来看,聘任制的公务员大多从事较专业、较复杂、较艰巨的工作,而那些岗位职责不清、任职条件不明确的终身制公务员则可以做一些相对轻松的事,甚至还是一杯清茶,一张报纸的工作状态。如果是这样,聘任制就没有起到预期的提高整体公务员积极性的作用。所谓聘任制先进的行政效能,也就只能成为官场的黑色幽默。
为此,有专家大声疾呼:“警惕聘任公务员制度变成夹生饭”;还有专家寄予厚望:“如能站稳脚跟,必成燎原之势。”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