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明年1月1日起,我省将启用新标准考核奖惩公务员,考核的结果将作为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公布了《云南省行政机关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公务员的晋升加薪,不再是领导一句话的事;考核奖惩也不再是年终一锤定音。
此次公布的《办法》明确,要每周、每月或每季度进行平时考核,以防止公务员考核脱离平时表现。考核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进行群众民主评议。这样一来,考核结果就不全是领导一个人说了算。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奖得让人心动、罚得让人心痛。
其中,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有5大奖励。
累计2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定级别对应工资标准内晋升1个工资档次;累计5年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职务对应级别范围内晋升1个级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3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3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然而,年度考核若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将诫勉谈话,限期改进;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1年内不得晋升职务;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如果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还要降低1个职务层次任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照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连续2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