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根据《太原市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方案》的安排,我市将继续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单位及录用人数
全市拟招录9名乡镇公务员和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4名。其中从大学生村官中招录12名,从农村干部中招录1名,从社区干部中招录1名。(具体招考职位见附表)。
本次考录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指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考人员条件和资格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素质。
2、熟悉基层党务、政务、事务工作,具有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建设小康社会的领导能力。
3、思想解放,求真务实,勤政廉洁,依法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
4、品行端正,忠于职守,乐于奉献,热爱基层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
报考乡镇公务员职位:
1、太原市各县(市、区)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
(1)任现职3年以上,或任现职时间与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5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010年以前选聘,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
1、太原市各县(市、区)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村(居)委会班子成员:
(1)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时间合并计算不少于3年。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71年8月25日以后出生)。本人或在任期内村级组织受到过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66年8月25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太原市各县(市、区)全省统一选聘的大学生村官:
2010年以前选聘,在职在岗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不得报考人员:
1、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2、本人受到处分或者刑事处罚,并在处分期内的;
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录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
三、考录工作程序
1、报名
报名办法:报名工作由由参加考录的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采取个人自荐、党员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方式进行,要动员和组织符合条件的干部报名。
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红底同版彩色照片3张、报名费100元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9月7日
报名地点:各县(市、区)委组织部
(2)报考人员只能在全市范围内报考一个公务员职位或一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不得兼报。本次考试与2012年山西省党群机关(单位)考试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工作同时进行,请报考者慎重选择。
(3)招录职位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原则上要达到1:5.
(4)考生于2012年10月16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
(5)报名者须提供真实材料,否则取消考录资格。
各报名点报名期间联系电话如下:
小店区:7176160,迎泽区:2020736,杏花岭区:3382140,万柏林区:6049154,尖草坪区:5648132,晋源区:6592822名,古交市:5155097,清徐县:5737217,阳曲县:5521422,娄烦县:5326411。
2、资格审查。
考生应按照报名基本条件和资格,携带各种材料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并如实填写《山西省2012年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或《山西省2011年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地报考人员的申请材料、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于9月10日报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审核。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审核未通过的,退还本人报名费。
3、笔试和面试。
(1)笔试实行全省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和申论。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
上午 9:00—11:30 综合知识;
下午15:00—17:30 申论。
笔试成绩为《综合知识》和《申论》成绩之和(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申论成绩)。
大学生村官在任期内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或省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5分;获得省级部门,市委、市政府表彰或市级“优秀大学生村官”荣誉称号的,笔试成绩加3分;2012年1月31日前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笔试成绩加2分。同时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以最高加分计算,不累计加分。
(2)面试:面试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数与招录职位数2: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宏观决策、逻辑思维、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进入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4、考察与体检。
考察人选由市招考领导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50%+面试成绩×50%),按照考察人数与招录职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工作作风、为群众服务的意识和能力等,考察组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认真审核。
体检严格按照人事部、卫生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组织实施,在指定的三级乙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与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5、公示和录用。
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市招考领导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上报省委组织部。拟录用人选确定后,在市级新闻媒体和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公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6、初任培训。
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对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进行初任培训。
四、任用方式和待遇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市委组织部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的乡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科(职)员待遇。
本公告由市招考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招考工作由市纪检监察部门进行全过程监督。
咨询电话:0351-2020564
监督电话:0351-2020943
附:
1、山西省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报名表
2、山西省2012年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2012年太原市考录乡镇(街道)公务员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太原市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
和县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二0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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