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报考长乐市园林局01科员职位笔试成绩第三名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拟递补笔试成绩第四名考生张俊参加面试,因其无法联系,现予以公告。请考生张俊于2012年11月12日下午5:30之前到长乐市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考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上网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信息,并打印一份;
4.准考证;
5. 若是在职考生,必须提供一份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6.户口薄及复印件一份。
长乐市公务员局联系电话:(0591)28925350。
长乐市公务员局
2012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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