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黑龙江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已经发布,为方便考生报考,国家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zggwy.org)特就本次招考中的几点政策变化加以说明:
(一)招考对象有细微变动,基层岗位大学毕业生可参加
2013年黑龙江省公务员招考对象增加基层岗位大学毕业生,而在2012年并未涵盖这一群体,因此基层岗位的大学毕业生应把握机会。本次招考对“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有更加明确的规定,明确说明不含“村村大学生培养人员”,因此本类人群要仔细审核条件,明确自己是否可以报考。
(二)专业科目笔试考试有变动
2013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笔试考试首现《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2012年并没有该科目,同时2012年的《监狱劳教专业基础知识》并未在此次考试中出现,报考特殊职位的考生需根据公告及时调整复习科目,做到万无一失。
(三)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发生变化
2012年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测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40%。
2013年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测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由公式对比可知,2013年笔试总成绩会低于2012年,考生不可因分数沾沾自喜,通过笔试还需认真准备面试。
(四)体检考查人选依据成绩序列发生变化
2012年规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行测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察人选。”而2013年规定“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次以行测成绩、面试成绩、专业科目考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可见行测成绩成为确定体检考察人选的第一选择,因此该科目有欠缺的考生在复习时更要查缺补漏,争取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