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
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已公布,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招考1865人,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报名入口)。报名时间为3月25日8:00至3月31日18:00。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法官助理职位、检察官助理职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需进行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有关要求详见考试大纲。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在2019年4月20日,考生复习可结合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用书备考。同时,为了能让更多的考生了解天津公务员考试的相关报名时间信息,天津公务员考试网将2019年天津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发布在此,供考生查看。
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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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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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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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要求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国家宪法 |
品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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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良好的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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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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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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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对象 | 符合职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
年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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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周岁以下(1983年3月25日以后出生),2019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3月25日以后出生,不含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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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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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艰苦边远和反恐维稳任务繁重的人民警察职位,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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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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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人员需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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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情况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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