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津南区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通知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招聘公告中的要求,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在以下指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民政局岗位2(面向退役士兵)岗因已经资格复审完毕,不在此次通知范围内)。
一、资格复审地点: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会议室(津南区咸水沽镇南环路29号)。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0月12日,具体时间见下表。
津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