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开发区西区南大街175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经费自理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高的的思想政治素质;
3.工作责任心强、善于管理沟通、热爱教育事业;
4.少数民族,熟练掌握维吾尔语;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时间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于2017年10月27日—11月6日(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pharm.com.cn/)和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bio.cn/)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7日—12月6日
报名方式:登录医药集团网站(http://www.pharm.com.cn/)下载《少数民族辅导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将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自本科阶段起,国外、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少数民族证或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相关证明的电子扫描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hr@tjph.cn,主题格式为“报考单位+少数民族专职辅导员+姓名+学位+毕业年份”。收到邮件后邮箱会自动发送确认报名成功的电子邮件,未收到确认邮件的应聘者可电话联系人力资源部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2、资格审查时间和基本要求
审查时间:2017年12月7日—12月15日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将公布在医药集团网站和学校网站。
报考人员要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有由报考人自负。
(三)面试
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及面试考核形式等见医药集团网站和学校网站,以其公布的为准。
面试前,应聘人员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签字的《少数民族辅导员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应业推荐表》)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书到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及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医药集团网站和学校网站发布。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按照学校统一要求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
(五)考察
通过体检的应聘者进入岗位实践考察环节。此环节由学校或其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应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考察周期至少为5个工作日。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领导班子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和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反应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已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五、联系方式
1.本公告由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pharm.com.cn/和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tjbio.cn/
2.通讯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邮编:300161,
3.咨询电话:梅老师 ,联系电话:022-23268515
曲老师,联系电话:022-23268929
4.监督电话:022-23268807
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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