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实现我系统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满足所属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文件要求,经报请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布如下:
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二、招聘范围与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或具有天津市户口且有教育教学岗位工作经历(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需具有医务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4.应聘人员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下(1992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2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5.学历条件
①应聘职工大学、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②应聘小学、幼儿园岗位: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6.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各岗位要求的所学专业和工作能力;
8.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10.具有各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及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2018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5.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各岗位具体报考条件
详见附件: 《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河西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河西区人力社保局监督。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河西政务网、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网上发布。考生从2018年4月12日9:00开始,通过下列网站查询: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
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
河西政务网:http://www.tjhx.gov.cn
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网:http://www.hxedu.tj.cn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1.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8年4月22日9:00至2018年4月26日16:00结束。
审查时间:2018年4月22日9:00至2018年4月27日16:00结束。
缴费时间:2018年4月22日9:00至2018年4月28日16:00结束。
报名期间,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每个岗位的报考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招聘单位相应调减招聘计划,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缴费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2018年5月3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相关规定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市级考试机构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进行下载。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8年5月17日9:00至2018年5月19日16:00。
(三)考试
1.笔试
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
报考保健医生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18年5月20日(星期日) 9:00—11:00
(1)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参加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3:1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报考人员于5月29日9:00以后登录报名网址或到河西区教育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2.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相关材料于2018年5月31日在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2018届毕业生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学业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学生证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人员需携带:报名表(机打表)、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同意报考证明(现单位加盖公章)、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书等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无法下载。下载面试准考证时间:2018年6月7日9:00至2018年6月8日16:00。
(2)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为2018年6月9日至6月22日之间,面试在区人力社保局监督下,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的方式(除幼教全科教师外,均含板书设计),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艺术(音、体、美)教师面试要求:
音乐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面试现场提供电子琴。模拟授课过程中,要有教材歌曲完整作品自弹自唱展示,还要有不超过5分钟的个人才艺(第二乐器或舞蹈)展示,第二乐器请自备。
美术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展示内容为命题绘画,时间为5分钟之内。画具、材料由主考方提供。
体育教师参加面试者,在模拟授课时,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结合自己的专业,进行特长展示,时间为5分钟之内。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同时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保健医生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
3.计分
(1)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1位小数。面试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河西区教育局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
教育局对通过笔试、面试人员组织体检,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进入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拟聘
教育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拟聘。各岗位拟聘人员按综合成绩由高到底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确定拟聘名单。若拟聘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优先选择权。对被取消拟聘资格、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拟聘,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教育局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公示前再次核实各类证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通过验证的报考人员,河西区教育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对公开招聘人员进行审核、备案。
(九)聘用
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聘用期间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按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18年天津市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西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单位的领导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情况,实行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8261420
监 督 电 话:022-28332676
二O一八年四月十二日
关键词:
2018天津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