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武清区人民医院编外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为满足武清区人民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部分后勤科室工作人员。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49个,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天津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2018年武清区人民医院编外紧缺岗位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竞争、双向选择、综合考评、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8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卫生专业岗位要求具有医学类院校或综合院校医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和执业资格等条件,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4、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武清区人民医院党办等人员全程监督下,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方案
报考人员可以通过武清区人民医院官网、武清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健康英才网、各大合作院校官网,查看招聘方案及计划。
(二)报名、资格审查
登录武清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wqqyy.com)-人事信息栏-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应聘者信息登记表,下载《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应聘者信息登记表》。
以附件形式发送《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应聘者信息登记表》及相关证件的扫描件至wqqyyrsk@126.com邮箱,文件名及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应聘岗位+应聘者真实姓名+所学专业。
报名开始时间:2018年3月1日
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5月12日
笔试时间:根据招聘进展另行公告或通讯方式通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进行笔试。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等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应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二代身份证、一寸照片,往届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每人5分钟,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通过武清区人民医院官网查询总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由医院人事科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医院需要,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武清区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最终入围本次招聘的应聘者与医院签订协议。若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名额,可按考生最终结果递补。
四、录用后待遇
经考试、体检合格录用后,应聘人员通过试用期,取得相应资格后享受编制内员工同等待遇。
五、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令〔2017〕35号)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单位地址:天津市武清区雍阳西道100号
咨询电话:022-82171619(武清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联系人:杨老师、高老师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8:00—11:00;下午 14:00—17:00)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2018年4月28日
关键词:
2018天津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