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聘勤务辅警人员45人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招聘勤务辅警人员公告
为深入推进平安社区创建工作,落实治安辅助力量全配备,提升社区警务工作效能,经和平区政府批准,公安和平分局面向社会招聘勤务辅警人员 (属劳动派遣合同制)45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
男性35名,女性10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遵纪守法,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主要成员中无刑事犯罪人员。
2、具有市内六区常住户口,20周岁至35周岁(1983年7月1日至1998年7月1日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纹身,或无其它不适合从事公安工作的重大疾病)。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办公软件。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7、具备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或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三)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被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现役部队)开除军籍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直系亲属参与邪教活动的或正在服刑的;
(六) 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流程、报名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一)招聘流程
发布公告、报名、缴费、笔试、现场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政审。
(二)报名和笔试缴费方式、时间及相关事宜
报名、笔试缴费均在网上进行。网址:中天人力资源网www.cnthr.com
报名、笔试缴费时间:2018年7月10日上午9:00至7月16日17:00。报名成功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笔试考务费45元。缴费成功后,于2018年7月19日上午9:00至7月20日24:00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其它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时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提交虚假信息和材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四、笔试、资格审核、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时事政治等,考试内容为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内容。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时间:2018年7月21日(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18年7月26日上午9:00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现场资格审核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学历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开具的按期毕业证明、报名登记表2张、其它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18年7月30日 9:00—11:30
资格审核单位: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资格审核地址:天津市河西区九龙路58号一楼
资格审核合格者,网上缴纳面试考试服务费45元,缴费时间:2018年8月2日至8月3日。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的、未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核的,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
面试按各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招聘计划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考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考试的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进入考试的实际人数进行。
(三)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综合分析、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应急处理等能力。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18年8月2日上午9:00至8月3日24:00。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8年8月4日 (具体地点、时间和考生须知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总成绩的核算与体检、政审、聘用
(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018年8月8日在报名网址公布考生总成绩。
(二)2018年8月8日发布体检通知,体检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查看报名网站)。
(三)政审参照公务员录用政审规程执行。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的名额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进行递补。请报考人员保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设备不畅造成通知不到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六、聘用及薪酬待遇
确定为聘用人员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由公安和平分局按照《公安和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
被聘用人员与天津市一流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派遣合同,试用期两个月,按照《公安和平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每人每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后应发工资不低于3000元/月。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022-27306552
报名咨询电话:022-23266305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018年7月9日
关键词:
2018天津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