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2011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方案》,2011年全市选聘187名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具有选聘区县原籍的)到滨海新区(汉沽、大港)、东丽区、西青区、津南区、北辰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县、静海县、宁河县等区县所属村任职。
特此公告。
选聘工作具体信息,可通过北方人才网(网址:www.tjrc.com.cn)和天津人事信息网(网址:www.tjpnet.gov.cn)进行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83605616 23399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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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