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第一师阿拉尔市面向全疆选拔国家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告
2015年新疆第一师阿拉尔市面向全疆选拔国家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获悉,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1日至8月15日,报名地点第一师阿拉尔市考试中心,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均为汉语试卷。
第一师阿拉尔市2015年面向全疆公开选拔
国家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简章
国家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简章
为适应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环境,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14〕3号)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13号)精神,一师阿拉尔市现面向全疆公开选拔国家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
一、公开选拔职位
国家级阿拉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1名(副处级)
二、公开选拔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公开选拔范围和对象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面向全疆。
四、报名资格和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心理素质好,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2.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具备选拔职位必备的专业知识和领导经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作风端正,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
4.熟悉国家的经济、金融政策,掌握金融、经济、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能够独立进行投融资工作;熟悉企业税务管理常识;
5.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需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企业人员应是比照相应级别管理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或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是比照相应级别管理的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
6.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等次以上;
以上计算年龄和任职时间截止2015年7月20日。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凡不符合公选范围和资格条件的 ;
5.其他不宜报考的。
五、程序方法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只作为确定考察入选的重要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察结果均将在阿拉尔政务网(http://www.ale.gov.cn)进行及时公布并通知本人。
(一)公开报名
凡符合选拔条件和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方式。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者)、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红底1寸正面免冠彩照3张,能证明职级的任职文件(复印件),自荐材料(附电子版文档),所在单位(或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其报考以及确认条件的鉴定材料等材料。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应有本人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日至8月15日。
2.报名地点:第一师阿拉尔市考试中心(阿拉尔市幸福路南118号水利水电工程处(新城建司)办公楼5楼),咨询电话: 0997—6352600。
3.考试收费: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规定,报名和笔试收费135元。
界定报考者的现职时间、学历等,均以2015年7月20日为限。
(二)资格审查
由师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参选条件的,由师市公选办发给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
(三)笔试
1.笔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均为汉语试卷。
2.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人选1:7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费用40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竞职演讲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和竞职演讲成绩各50%计算。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60%计算出总成绩。
计算公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五)组织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拔职位人选1:3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由师市党委组织部组织,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实地考察、查阅资料(考察对象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工作业绩等)、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和现实表现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突出“绩”的考核,以量化计分的办法确定人选。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选拔职位人选1:2的比例提出任用人选建议,经师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报请师市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经师市党委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七 )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决定任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用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办理任职手续,任职试用期为1年。
六、监督与回避
师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公选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公选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公选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招考信息发布与政策解释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阿拉尔政务网(http://www.ale.gov.cn)公告为准。
本简章及简章未尽事宜由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