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政法干警招录153人 报名9月3日截止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讯:今年,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公开招录定向培养153名公务员。报名时间从8月28日开始至9月3日结束。
此次招录面向7类人员:
新疆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内地生源应届毕业生;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年满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9年8月28日-1997年8月28日期间出生),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27周岁;
自治区统一选派到乡镇且仍在乡镇工作的公务员(含选调生)的配偶;
具有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或子女;
援疆干部的配偶、子女;
驻疆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
本次招录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取考试一并统考的办法,合格后即到报考院校免费学习,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和新疆大学。定向培养方向为经济欠发达地区县(市)级以下基层政法机关。
报考人员一旦被录取,须与培养院校、自治区政法部门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由培训院校发给生活补助费。对于培养合格的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将其档案按原确定的招录单位进行派遣。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将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在校学习期间不合格、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学位以及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将无法被录用为公务员,考生须自行择业。
此次招录报名、缴费将通过网络进行,具体内容及报名方法考生可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