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5年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本次计划招聘16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10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2015年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公布如下。
2015年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新疆职业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16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职业大学成立于1962年,是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等职业院校,隶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规格相当正厅级事业单位,公益二类,至今有52年的教育办学历程。
根据新事改办〔2014〕94号文件核定,新疆职业大学现有事业编制为453名,校本部岗位总量400名,附属机构53名。
新疆职业大学主校区位于乌鲁木齐市城北重点发展区,目前学校拥有的迎宾路校区、友好路校区、巴州路校区等三个校区都具有区位优势。学校下设九个学院,两个教学部,四个教育中心,即新疆特色餐饮产业发展研究中心、新疆和田玉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新疆蒙古文化教育研究中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2011年确定为自治区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2年由国家人社部、财政部批准为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13年7月国家教育部和德国经济合作部确定成为SGAVE项目第三批合作院校;目前在校生9000余人,开设有50个高职专业(专业方向)。
近年来,新疆职业大学紧跟职业教育发展形势和发展方向,积极推进实训基地建设,将迎宾校区建设成为中德(新疆)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包括机电系统自动化教学实训工场、汽车技术教学实训工场、机械部件加工教学实训工场);将巴州路校区建设成为新疆和田玉文化产业实训基地(包括新疆和田玉文化产业研究中心、新疆和田玉文化学院、大师工作室、学生实训车间及产品加工车间);将友好校区建设成为新疆特色餐饮高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包括新疆特色餐饮发展研究中心、新疆特色餐饮职业教育联盟、新疆特色餐饮产业校企合作集团),努力建成各具功能的实训基地,充分体现高职教育办学特色。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上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9月9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要求:专任教师岗位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40岁及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35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本科学历要求30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技术工人岗位大专以上学历要求28岁及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七)专业参考范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2015)》、《2015年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八)少数民族考生(民考汉除外)汉语水平须通过HSK八级或MHK3级甲等以上;
(九)同等条件下,具备高校教师资格或与招聘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者优先;
(十)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六、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具体方法登陆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查阅。2015年9月11-12日起开始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0991-4606779
(三)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四)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告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五)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七、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2)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对以下人员给予加分政策: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予以公布。
八、资格审查
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已通过笔试成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的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审查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属在职人员的需提交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者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另交3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者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上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2)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专任教师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其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30%,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及电工岗位的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占60%。
①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及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吐字是否清晰、语言表达是否准确及形态、仪表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②专任教师试讲
专任教师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成绩及入围试讲人员名单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予以公布。试讲满分100分(其中教案20分),试讲时间为20分钟。参加试讲人员根据学校提供的试讲题目提前准备一节50分钟的完整教案,试讲时提供给考核组。根据考生综合表现情况,对照各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分,试讲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通过者根据总成绩可进入体检。体检入闱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xjrs.gov.cn)和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加试,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十、总分计算方法
专任教师岗位:
笔试×40%+面试(结构化面试×40%+试讲×60%)×60%=100
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及电工岗位:
笔试×40%+结构化面试×60%=100分。
十一、体检
拟招聘体检人员,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职业大学另选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费用由拟招聘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考察
(一)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应提供拟录用人员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十三、确定拟录用人员
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四、公示
经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上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十五、办理录聘手续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新疆职业大学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认定,办理录用手续。
十六、组织实施。此次招聘由新疆职业大学组织实施。
十七、招聘监督。新疆职业大学纪检委监察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人:吴邑忠(新疆职业大学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监督电话:0991-3785320
十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新疆职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新疆职业大学网(www.xjvu.edu.cn)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职业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
二〇一五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