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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新疆政法系统拟招录121名公务员,注意事项看这里!

发布:2016-08-22 08:37:11 字号: | | 【 打印 】
  新疆政法系统近日将面向社会招录121名公务员。报考即定去向、定单位,学生毕业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并服务一定年限。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
  此次新疆政法系统定向招录报名时间为8月25至29日
  9月24日开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笔试工作
  9月25日组织教育入学考试
  11月底前,完成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
  12月底前,完成审批、复试、发放录取通知书
  2017年2月底前入学
  《招考公告》、《招考简章》、《招考职位表》近期将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新疆党建网发布。
  据悉,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工作启动,此次招考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被录取人员到相关院校报到时,与培养院校、定向单位所在省级政法机关和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接受培养。
  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毕业后所在院校应按原确定的定向单位进行派遣,并将其档案和户口转至相关单位。学生到定向单位报到后,由招录定向单位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按照《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研究生需服务满5年,本科满7年,专科满9年,方可交流。
  需要提醒广大考生注意
  一要诚信报考,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016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在网上报名,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对于报考信息提供不实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获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二要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及时关注招考网站发布的招考公告和相关信息
  请各位考生注意按照招考要求,理性报考,积极备考,按时参加招考笔试和后续招考环节。同时,注意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考信息。
  此外,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不批准,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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