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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新疆老龄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05-17 10:03:42 字号: | | 【 打印 】
  2017新疆老龄办所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8:00(休息日除外)。缴费时间: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6日北京时间18:00(休息日除外)。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考场信息等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提前2小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自治区老龄办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老龄办所属新疆老年大学、新疆老年康乐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新疆老年大学简介
  新疆老年大学1986年9月15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主管单位为自治区老龄办。学校列全额事业单位,规格为县(处)级,领导职数为三名,编制9名,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
  学校内设教务处、办公室和调研室三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教学及活动管理设:书画、文史、文体、音乐艺术和器乐五个系及艺术团、书画摄影院。
  新疆老年大学主要职责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老年教育的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各级老年大学(学校)的教学等工作。学校坚持“增长知识,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服务社会”的办学宗旨。
  二、新疆《老年康乐报》社简介
  新疆《老年康乐报》创刊于1986年,老年康乐报社系自治区老龄办直属事业单位,所承办的汉、维两种文字报纸为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机关报。报社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自收自支编),规格为县(处)级,领导职数为5名,现有编制26名。
  老年康乐报社内设汉文编辑部、维文编辑部、办公室、信息中心、广告部五个内设机构。
  老年康乐报社的主要职责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大政方针,在党和政府与老年人之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包括应届毕业生与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岗位
  详见附表一。
  五、招聘原则
  新疆老年大学、老年康乐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术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等其他条件和要求。
  七、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老年大学、老年康乐报社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发布信息期限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4日。
  (二)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一览表”等,了解招聘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选择其中一个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等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1寸白底或蓝底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
  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4日北京时间18:00(休息日除外)。
  6.缴费时间:
  2017年5月17日—2017年5月26日北京时间18:00(休息日除外)。
  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时间,通过工商银行网上银行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报名表》,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更改)。
  8.5月31日起上网打印准考证(考试科目、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9.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0.请报考人员认真阅读《自治区老龄办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中关于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有疑问可咨询相关招考单位。因专业不符或其它原因导致笔试后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1.职位咨询电话:(0991)6788089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笔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6月3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考场信息等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超过有效期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原件,提前2小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严禁携带书包、手提包等物品。违反规定致使无法参加考试的,取消应聘资格。
  (3)符合笔试加分的情况及要求:
  ①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②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③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④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4的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资格审查结果,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资格审查并进入面试。若有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面试放弃者,将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资格审查结果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适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
  (3)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4)资格审查人员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5)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对相关材料原件进行认真审核并存档相关复印件。
  3.面试
  (1)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并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者,可一并进入面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1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5)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入围的,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可进入体检。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自治区老龄办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和考察工作由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组织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组织确定体检人员到指定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另选符合相关规定的医院进行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1.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将对拟录用人员及亲属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4.考察内容及结果由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负责审定。
  (六)公示
  经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确定的录用人员,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招聘监督
  自治区老龄办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部门:自治区老龄办纪检委
  监督负责人:任建国
  监督电话:0991-2385670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问题但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方式,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届毕业生若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负责解释。
  附件:
  自治区老龄办综合处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