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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补录589名公务员 9月15日开始报名

发布:2017-09-13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新疆公务员考试网了解到,参加此次补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参加2017年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且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符合《招考简章》有关报考对象和招考条件规定且具备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笔试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考生可免于提供中国汉语水平等级证书,用维语答题需按职位要求提供)。
  已被录用的考生、考察不合格的考生、本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补录。
  补录方式按照补录职位拟补录人数与参加报考人数比例,对符合补录职位条件的人员,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查与政审、公示等程序,最后确定补录人员。
  报名时间:9月15日10:00—9月17日18:00、资格审查时间:9月19-20日10:00-18:00、面试:9月23-25日。
  补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考生登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根据自身符合补录职位条件情况选择报考职位。逾期不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政审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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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疆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补录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