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新疆布尔津县公安局招聘便民警务站协警人员简章
布尔津县公安局招聘420名便民警务站协警人员简章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夯实维护稳定警力基础,经县委、政府同意,按照公开招录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便民警务站协警420名。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2、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3、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至40周岁;
4、身高165CM以上;
5、户籍、民族不限,优先录用复转军人、警校毕业生;
6、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
7、初中及以上学历;
(二)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1、在部队服役期间,违反部队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或其它原因受过部队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违规违纪受过行政拘留或被工作单位除名人员;
3、因违纪被公安机关清退的协警人员。
二、具体要求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6日起至招满为止
地点:布尔津县公安局政工室
2、报名: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两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转军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新疆以外户籍,需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二)工资待遇与福利
此次招聘的公安协警工资由县财政予以保障,每月工资4000元(含五险),统一配发制服,提供伙食、住宿。
凡被录用者,在工作中成绩突出、考核优秀,能为公安工作做出积极贡献的,每年工资待遇递增;从事布尔津县公安协警工作年限长且日常工作表现优秀者,在今后公安事业编制招录中,可优先考虑。
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请关注布尔津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布尔津公安”)。
报名咨询电话:公安局政工室 0906—6532097
监督电话:公安局纪检监察室 0906—6529011
布尔津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