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招聘公告
2017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招聘公告
为认真贯彻实施乌尔禾人才强区战略,满足乌尔禾区社会经济发展对各类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实用人才1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是面向全国应届和历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上进、学业成绩优良,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内(1987年10月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工作安排;
4.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5.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功底;
6.有工作经验者、中共党员优先考虑;
凡属下列行为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2.被公安部门认为有犯罪嫌疑或违法劣迹的;
3.持有宗教极端思想,参加过非法宗教活动,曾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的人员;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人员;
4.有吸毒等其它不良行为的。
二、报名时间
此次报名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到10月27日。
招聘计划(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形式,应聘人员可携带个人简历和材料到乌尔禾区人力资源楼就业窗口进行现场报名,或将电子版个人电子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wehqggjyglj@163.com完成网络报名。凡不符合岗位条件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取消资格,责任自负。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由乌尔禾区委组织部、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合格人员,按照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
4.公示及聘用。区委组织部、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适时组织对入围人员进行公示及聘用等相关工作。
五、管理办法及待遇
1.招录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受聘期内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并严格遵守聘用合同。经考核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解聘后按非在职人员对待,不再负担其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项费用。
2.为保证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聘用人员的合同内容、考核、解聘、辞聘、人事争议等事宜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执行。
3.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聘期未满不得离开服务单位。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工作需要签订续聘合同。新增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
4.工资待遇。合同履行期内,工资共计5500元(含五险一金),并缴纳社会保险,享受其他相应待遇。
5.食宿待遇。按照正式在岗干部待遇对待,租房补贴400元/月,伙食补贴960元/月。
六、相关事项
本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或其他事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要求:
1.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党员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同时提供相应复印件一式一份,使用A4纸张复印)、近期1寸蓝色免冠照片1张。
2.参加面试人员,请携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
3.联系电话:0990-6961028。
原标题:2017年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急需紧缺实用人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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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