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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录公务员公告(面向山东、湖南、四川、重庆四省)

发布:2018-11-09 10:37:56 字号: | | 【 打印 】
  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部分省(市)招录公务员公告(面向山东、湖南、四川、重庆四省)已公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18年11月15日—11月21日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面向内地部分省(市)招录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兵团党委决定面向山东、湖南、四川、重庆四省(市)为兵团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团场考试录用160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方法
 
  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录条件和对象
 
  (一)招录条件
 
  1.  30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2. 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志愿服务南疆基层,服从组织分配;
 
  3. 专业不限;
 
  4. 具备公务员主管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二)招录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历届毕业生,非山东、湖南、四川、重庆省(市)户籍人员不得报考。具体招录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职位表》。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三、招录方式和程序
 
  (一)招录方式
 
  此次招录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录程序
 
  招录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
 
  1.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2018年兵团面向相关省市招录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资格审查采取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审查通过的人员,请及时将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和《报名表》等材料传真至0998—2534221或发邮件到dsszzbgbk@163.com。凡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务必电话确认是否收到材料)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2018年11月15日—11月21日
 
  打印准考证时间:
 
  2018年11月22日—25日。
 
  2. 面试。面试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2018年11月25日
 
  面试地点:各招录师(市)(详见准考证)
 
  4. 体检。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
 
  对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检的,经师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有明确结论的,以复检结论为准。
 
  5. 考察。考察按照职位拟招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招录部门按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对报考本师(市)的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情况、政治情况、学习情况、遵纪守法情况等。特别要注重考察其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现实表现。
 
  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录要求,截至考察结束前未能提交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文件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6. 公示。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照职位拟招录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上公示七天。
 
  7. 录用。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期满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自行解除与原单位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否则不予录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公务员在报考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中组发〔2008〕20号〉)。
 
  四、相关政策
 
  被录用人员由招录师(市)报销面试及首次进疆的往返路费(火车票、汽车票),乘坐飞机的按照火车硬卧标准报销 。
 
  五、监督
 
  本次招录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兵团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究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0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监督电话
 
  兵团纪委监委:0991-12388
 
  六、招录有关事项
 
  1. 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本次考试在任何招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随时作出取消录用资格的决定。
 
  3.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在兵团考试信息网通知。
 
  4. 本次公务员招录考试,兵团未授权任何单位、部门或个人成立所谓“试题研究组”“命题研究组”,以及编写和发布任何与公务员录用考试相关的书籍和信息,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 本《公告》由兵团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兵团公务员局:0991-2890637
 
  6.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4000010370
 
  7.报名咨询电话:0998--253422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