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新疆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招录公告(55人)
2021年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
克州人民医院(南京附属克州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55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克州人民医院成立于1954年7月,是自治州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资产总额4.6亿元,业务用房总面积70352平方米,编制床位1500张,临床、医技科室51个,其中自治区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现有在岗职工1481人,卫生技术人员963人,其中高级职称107人。为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报基地、江苏省医疗人才“组团式”援疆(克州)的唯一受援医院。
随着江苏省属9所三甲医院和4所医学高校援疆工作的持续深入,进一步实施“人才强院”发展战略,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等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人才“组团式”受援医院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新党组通字〔2018〕69号)文件精神,我院计划2021年公开招聘应往届大学毕业生55名。
二、招录岗位
本次招录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外人员,岗位详见附件1:《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事业单位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录范围及人员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勇于担当作为,作风扎实过硬;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抗压能力;
3、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使命感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身体健康,能承担正常工作;
5、需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学位证;
6、具备招录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
7、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有以下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1)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
(2)因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与原单位未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人员,现役军人;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5)正处在其他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
(6)不符合招录岗位条件要求的;
(7)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3月15日-4月30日
2、报名方式:邮箱简历报名,应聘者通过电子邮箱向861639082@qq.com发送本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籍)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住培合格证、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成绩单扫描件。
3、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08-4235388(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4、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录岗位一览表,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五、初审
由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试人员的电子版相关材料、任职资格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查。
六、面试
本次招录采用视频面试,按专业,分时段,多轮次面试的方式进行,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发起线上邀约,连续3次未上线者,视为放弃参加面试。
1.通过远程视频系统进行线上面试。
2.面试总成绩100%=形像和语言表达20%+业务能力50%+职业规划30%。成绩合格的进行公示。
3.线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临床医师岗位招聘长期有效,招满为止。
七、复审
面试通过者由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公开招录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拟录用人员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档案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时间另行通知。
八、体检
面试、复审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九、确定拟录用人员
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合格的应试人员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拟录用人员。
十、公示
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公开招录领导小组确定的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
十一、报到
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拟录用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 报到时间:另行通知。
2.报到通知发布:通过招聘简章发布渠道发布。
3.报到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籍)验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住培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二、录用及薪酬福利待遇
(一)录用人员身份为差额事业单位编制外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或者严重违反合同及国家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的,单位可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取消其录用资格。
(二)薪酬福利待遇。
(1)工资待遇
1.工资、绩效工资按照国家、自治区、医院规定统一执行,统一缴纳社会保险。
2.临床类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补助15万元,必须同时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住培合格证;医学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补助15万元,必须同时具有毕业证、学位证;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后分5年发放。
3.医学类各专业获得博士学位人员、获得硕士学位的中级职称人员、本科学历的副高级职称人员,按照骨干人才引进。博士学位和具有副高级以上资格的按照副高七级岗位等级聘任,执行相应岗位工资和津贴补贴。一次性补贴20万元,工作满1年且年度考核合格后分5年发放,安家费面议。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2)休假待遇
1.带薪年休假。工作满1年后享受带薪年休假,工龄10年以内5天/年,工龄10-20年10天/年,工龄20年以上15天/年。
2.探亲假。外地职工给予探亲假,期间工资照发。单身职工探望父母每年20天+路程时间,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3年30天+路程时间。
(3)住宿待遇
本科、大专学历非本地的新职工提供集体宿舍,1年内免费,硕士研究生提供单间宿舍,5年内免费,提供基本生活用品和设施。
十三、招录监督
克州人民医院(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克州人民医院)纪检审计部全程监督此次招录。本次招录信息通过新疆克州人民医院和克州人民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微信公众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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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www.xjkz.gov.cn/P/C/5570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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