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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5人)

发布:2021-04-06 20:21:57 字号: | | 【 打印 】
  2021新疆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15人)已公布,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10:00至4月10日18:00。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国家通用语言试卷),模拟笔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正式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有需要的考生可参考2021年新疆事业单位系统课程复习。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2021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以下简称师市)  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度兵团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兵人社发电〔2021〕10号)等有关法规政策,经研究,第十三师新星市决定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

  2021年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5人(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和各团场医院等医共体实施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按编制备案制人员进行管理)。其中,教育教学岗50名,医疗卫生岗70名,综合管理岗95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7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模版见附件4);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1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岗位表》中免笔试岗位不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面试的人数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官方平台。报考人员也可在第十三师政务网(http://www.btnsss.gov.cn/)查询相关信息。猎聘公司网站为指定报名网站。

  猎聘公司网站报名地址为:https://campus.liepin.com/js13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线上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审。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1日10:00至4月10日18:00。

  1.报考人员可通过兵团考试信息网、第十三师政务网查询《2021年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岗位表》中注明的政策咨询电话。

  2.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段登陆猎聘公司网站报名地址:https://campus.liepin.com/js13,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以下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

  (1)《2021年度兵团第十三师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下简称《报名表》模板见附件3)、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2021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4)。

  (3)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作要求的不用提供)。

  (4)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标明定向四项目和两委人员的为在疆服务的四项目和两委人员(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大学生连官(村官)、“三支一扶”人员、特岗教师、兵团连队(社区)“两委”成员),以上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以上方可报考,服务期限为2年以上的须满16个月以上方可报考(服务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1日)。

  (5)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开具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大学生在校期间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上传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报考岗位要求职业(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的,报考人员应上传相关证书(或文件)材料。报考岗位要求相关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

  (8)(《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模板见附件5)签字扫描件。

  报考人员未按要求如实提供以上报考材料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此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招聘的方式进行。非免笔试岗位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缴费、岗位改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环节,笔试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免笔试岗位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岗位改报、资格复审、面试(面谈)、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到岗后资格复核等环节。

  (二)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4月1日10:00至4月13日18:00。

  招聘单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笔试条件人员名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

  免笔试岗位按照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结合报考人员上传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报考人员登陆猎聘公司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如未通过,请及时改报其他职位。。

  猎聘公司报名网站网址:(https://campus.liepin.com/js13)。

  (三)笔试缴费

  网上笔试缴费时间:2021年4月1日10:00至4月13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必须在2021年4月13日18:00前完成网上缴费。笔试报名、考试费用共计95元。报考人员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免笔试人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岗位取消

  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于4月15日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被取消招聘岗位且不申请岗位改报的报考人员,报名费将于30日内通过原缴费渠道予以退费。

  3.岗位改报

  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4月16日10:00-18:00,登陆猎聘公司报名网站进行岗位改报。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不得再参与岗位改报。(岗位改报时间段内,首次报名的考生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4.笔试时间

  模拟笔试时间:2021年4月23日

  正式笔试时间:2021年4月24日

  5.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部分内容(国家通用语言试卷),试卷满分为10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各占50分。

  6.笔试形式

  本次笔试采取在线笔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自备电脑登录“招考一体化系统”在线笔试板块参加在线笔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7.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按照不同类型岗位分别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分数线、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将在兵团考试信息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及方式:公布笔试成绩时予以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教育教师岗位采取说课(试讲)的形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免笔试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数由用人单位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实际情况择优确定。具体面试要求另行通知。

  3.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试总成绩确定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免笔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2.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最后一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笔试成绩也相同的,依次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八)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十)公示

  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兵团考试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十一)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十二)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条件、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监督

  第十三师纪委监委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要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行严肃查处、追责问责。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按照上述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902-2565051

  七、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要求的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方式,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兵团考试信息网。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上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在网上报名时如实填写、上传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医共体单位等实施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事业单位(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和各团场医院),招聘人员按编制备案制人员进行管理。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兵团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在招聘各环节中,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不畅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9.本《公告》由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902-2566532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 18180928132?

  (028)61015092

  附件:







  第十三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文章来源:http://btpta.xjbt.gov.cn/c/2021-03-31/74585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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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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