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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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开始,3月11日18:00时截止,报名邮箱:1550818239@qq.com,面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11:00-13:00。更多招考可以关注“新疆公务员资讯网”公众号,微信号:xjgwyorg,新疆公务员考试网小编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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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正文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五五工业园区)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胡杨河市,2011年3月经兵团批准设立,2020年10月经兵团批复整合为“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面积92.93平方公里。
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是兵团第七师胡杨河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为优化人员结构,结合经开区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4.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附件1),各职位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星期六);
7.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此次招考要求的学历是经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行政部门或自治区和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验印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8.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工作经历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中,认识含糊、态度暧昧的;
2.受刑事处罚、党政纪处分的人员;
3.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约定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二、招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简章
1.发布时间:2021年3月3日(星期四)。
2.发布渠道:《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通过第七师胡杨河市政务网(www.nqs.gov.cn)、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布,请及时关注“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考试相关动态将在公众号上及时发布。
(二) 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3日开始,3月11日18:00时截止。
2.报名方式:因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均采取邮箱报名。报考人员于限定时间内将报考材料扫描件打包后(用“报名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以下邮箱:1550818239@qq.com。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逾时不予受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参加报名的考生需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根据职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22年3月12日(星期六)11:00-13:00。
2.面试地点:胡杨河经开区管委会三楼会议室。
3.进入面试人员: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可进入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考生需在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点集合,面试正式开始后到达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使用国语作答,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为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用。
(五)体检
1.体检时间:2022年3月14日(星期一)10:00。
2.体检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注意事项:体检在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三天内不得饮酒,体检当日早晨空腹,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考生须于体检一周内将纸质版体检报告提交至经开区办公室,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经经开区办公室批准,可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复查,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考察
考察时间:2022年3月16日(星期三)。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过程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审定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交《考察表》或证明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存在不诚信行为的。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统一公示,时间为5日。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名称、拟录用职位、监督电话等。
(八)聘用
1.自公示结束下达录用通知后,在3日内不报到的,或报到后在1个月内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2.被确定录用的人员,由经开区办理聘任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任人员试用期满,由经开区进行考核,合格者正式聘任,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监督与回避
经开区纪工委对招录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参加考录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已被聘任的,取消其聘任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出具虚假材料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薪酬待遇
经开区全员采取绩效薪酬制,实际收入按经开区绩效考核办法确定。聘任期间,按国家相关政策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报名、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请考生务必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各项考务活动,届时不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则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本《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胡杨河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等公告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五)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感冒发热咳嗽、疫情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驻留史、从内地返疆隔离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参加笔试前,务必电话咨询工作人员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要求。
(六)请参加笔试、面试考试的考生务必提前准备本人7日内绿码通行行程卡和2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咨询电话(工作日10:30—13:30;16:00—17:30):0992-7376355
监督电话(工作日10:30—13:30;16:00—17:30):0992-7201390
文章来源:http://www.nqs.gov.cn/nqs/pmain/3/20220303/191324658702227.html?COLLCC=319700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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