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林管护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25人)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林管护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摘要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林管护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已公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林管护人员25名,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10:00至2023年5月15日19:00。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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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林管护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正文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公益林管护员公开招聘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提高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水平,现根据市资源管护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林管护人员25名,具体招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服从单位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履行岗位职责所必要的专业知识。
2.男性45周岁及以下(199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人员),女性35周岁及以下(200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初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3.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本次招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经了解,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3.个人征信体系显示不良或者信用指数不达标的;
4.其他不符合岗位聘用条件的;
5、其他事项:如有意隐瞒身体健康的,录用后一经发现,直接解除劳动聘用关系。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人员待遇
1、新聘用人员按照原有公益林聘用人员最低标准执行。
2、自录用后参加社会保险、聘用期满半年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实施步骤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个人简历,政审表,《公开招聘财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交至甘家湖林场办公室(水林大楼3楼),联系电话0992—8502911,15299322131。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10:00至2023年5月15日19:00。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确保填写的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担。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填报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截止日起3天内未接到电话通知笔试者,即为初审未通过,不再予以电话通知,审查材料不予退回。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及国家通用语言相关知识,满分100分。
(三)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考生,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持身份证到面试地点报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结束后,被录用者将电话予以通知。
(四)体检
体检由相关有资质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首次聘期1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咨询和监督电话:0992—8517952
乌苏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5月8日
文章来源:http://www.xjws.gov.cn/publicity/rsxx/6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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