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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3-06-28 15:29:48 字号: | | 【 打印 】
 \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7月24日,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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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正文


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艺术学院成立于1958年,位于素有“歌舞之乡”“丹青之乡”美誉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学校是全国8所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一所综合性高等艺术学府。学校党委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办学导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质量与内涵发展,以教育教学出人才、艺术研究出成果、创作展演出精品,成为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区域特征显著、专业特色鲜明的高等艺术院校,为繁荣国家尤其是新疆文化艺术事业、推进社会文明建设、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做出了积极贡献,是新疆文化艺术人才培养的主力军,被誉为“丝绸之路”文化传播的使者和“天山脚下”艺术家的摇篮。

  学校现有团结路校区和金桥路校区,占地1000亩。有音乐学院、舞蹈学院、美术学院、设计学院、书法学院、传媒学院、戏剧影视学院、文化艺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公共基础部、继续教育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12个教学单位,涵盖硕士研究生、本科、中专等办学层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5500人。

  学校现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有艺术学门类下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6个领域19个方向的艺术专业硕士授权点。

  学校现有27个本科专业,其中有7个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5个自治区一流专业建设点,7门自治区一流课程,1门自治区课程思政示范课程,2个自治区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新疆首批课程思政试点高校。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新疆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公告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st.xinjiang.gov.cn)、新疆艺术学院官网(www.xjart.edu.cn)、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http://218.195.180.18/ZP),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7月24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92年6月27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6月27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七)应聘人员要求普通话测试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

  (八)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有证书造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4)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不得报考;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2.除2023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7月24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者请登陆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站(http://218.195.180.18/ZP)进行注册报名;

  1.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新疆艺术学院官网、新疆艺术学院招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设置一览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所需材料

  1.《新疆艺术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1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4.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5.招聘岗位对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阶段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四)报名咨询电话:0991-2583574

  13095009603、15099068673

  报名咨询邮箱:xjysxyrsc 163.com

  联系人:陈老师、考老师

  招聘系统技术咨询:18599857620万老师

  (五)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初审资格仅限于2023年7月24日18:00前注册并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系统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上进行公示。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考试

  1.考试采用专业能力测试及综合能力测试方式进行考核。

  2.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专业能力测试内容:专业基本素质(说课)能力、专业知识等;综合能力测试内容:知识面、综合素质和组织协调等能力。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100分)=专业能力测试成绩(60分)+综合能力测试成绩(40分)。

  4.现场考核总成绩当场公布,若总成绩相同,新疆艺术学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体检人选及体检工作相关安排。

  十、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拟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一、考察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新疆艺术学院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554921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新疆艺术学院官网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新疆艺术学院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聘用人员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六)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艺术学院负责解释。

   文章来源:http://rst.xinjiang.gov.cn/xjrst/c112746/202306/e9bd91db06334f7b9b0072f954f2ca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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