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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30人)

发布:2024-03-28 10:26:48 字号: | | 【 打印 】
\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摘要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已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10日,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转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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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正文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编制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位于新疆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始建于1938年“简易师范”,是诞生于抗日战争时期的和田历史上第一所现代学校,建立者为共产党员马肇嵩。1957年学校改名为和田师范学校,1978年经国家教育部、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和田师范专科学校,是一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属的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同时也是和田地区历史上的第一所高等学校。学校拥有法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18个专科专业。学校立足和田,扎根南疆,面向全疆,放眼全国,坚持“用胡杨精神育人,为兴疆固边服务”,以培养人才、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传承文化为己任,追求“敬业爱生,为人师表”的教风和“勤学进取,求是致用”的学风,致力于培养基础教育合格师资和各类人才。

  学校现有8个学院,开设21个专业,18个地区级研究中心。2015年学校获批教育部新疆南疆地区民族文化与教育重点研究基地,学校是首批国家级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培育建设单位(2019年)、学前教育专业群被列为自治区首批高职高专专业群建设(2021年)、教育部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重点支持学校(2022年),自治区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与实践基地”(2023年)。

  2019年,在自治区党委和地委的支持下,我校与新疆维吾尔医学专科学校联合申请设置和田学院,并以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原新校区为基础开始和田学院新校区建设。新校区分三期建设,计划到2030年办学规模达到2万人。一期建成图书馆、实验楼、教学楼、食堂、宿舍楼等,四个学院、2000余名师生已于2024年3月搬迁至新校区。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

  四、发布招聘信息

  在“和田就业服务网(http://jiuye.xjht.gov.cn/)、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htnc.edu.cn/)”发布招聘信息。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作风扎实过硬,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执业资格和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9年3月27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4年3月37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45周岁及以下的,即1979年3月27日(含)后出生;具体岗位年龄详见(附件1);

  (七)考生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部分岗位要求考生须具备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八)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九)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请参照附件1);

  (十)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有证书造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8年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4)

  (十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和开除党籍的人员,现役军人,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不得报考;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得报考;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2.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高校在读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上述情形涉及时限的截止时间为报名时间。

  六、招聘原则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七、报名

  报名工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4月10日;

  (二)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1.报考者登录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人员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按规定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2份(附件2,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

  2.《和田师范专科学校2024年人才招聘汇总表》1份(附件3),须提供本人签字纸质版1份及电子版;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学位证(高等教育阶段)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所在学校提供可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

  5.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职称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组织部门或党委(党组)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工作经历、工作年限、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对其他条件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以上报名材料在网上报名环节须按岗位要求扫描清晰进行附件上传;应聘人员在后续阶段须按顺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用于资格确认。

  (四)报名材料提交要求

  1.应聘人员须如实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等资料,报名时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发送电子邮件时,邮件主题须填写为“岗位代码+姓名”,须将报名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及相关证件图片电子版放入以本人姓名命名的一个文件夹中,压缩为RAR/ZIP压缩文件格式,添加为附件后发送邮件。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信息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网络报名的应聘人员如出现多次发送邮件或报名多个岗位情况,以个人首次发送邮件报名信息为准予以受理,其他发送的邮件信息不予受理。

  (3)凡缺少材料或经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须在参加体检前,提供全部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报名咨询电话:0903-2512400

  (工作日北京时间10:00-14:00、16:00-20:00)

  报名指定电子邮箱:372264008 qq.com

  联系人:许老师18016917538

  (六)注意事项

  1.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3.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一)资格审核方式:网络审核

  (二)资格审核程序

  1.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资格审查领导小组负责网络报名材料审查。

  2.资格审查领导小组根据考生报名阶段所提交的有效材料逐项进行审查并签字确认考生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格。

  初审资格仅限于2024年4月10日18: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安排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上进行公示并通过电话告知考生;资格审查不合格人员将由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工作人员进行告知。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九、考试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1)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地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通知。

  (4)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考试总成绩中,笔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基础等知识。

  (5)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6)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围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围面试者,一同入围面试。

  (7)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布。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人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1)面试方式:现场面试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市北京西路169号)

  请注意保持个人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短信通知。

  (4)面试采取试讲、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主要考评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内容。考生根据所报岗位相关专业提前准备3份教案,并在面试前提交报考院校审核,审核通过的教案在面试时由面试主考官随机确定其中1份进行试讲。面试总时长15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试讲完毕后进行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

  (5)现场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若总成绩相同,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总成绩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上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者除外)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公布体检人选及体检工作相关安排。

  十、体检

  体检工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和田师范学校官网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体检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进行拟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且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3-5日内,由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实施,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

  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对推荐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入围考察人员须填写《考察表》(附件5,自行下载双面打印),经户籍所在地村(社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档案管理部门审查并明确审查意见签字盖章后,报学校组织(人事)部进行考察审核并提出结论意见。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须到学校现场提交《考察表》原件,不在和田地区范围内的入围考察人员可通过报名电子邮箱提交《考察表》。应聘人员可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提前准备填写《考察表》。经考察不合格者或未按时提交《考察表》者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入围考察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十二、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提交地区人设局进行审核。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三、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四、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和田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03-2069240,0903-2518025。

  十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和田师范专科学校官网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人员必须在要求的时限内正式入职。逾期不能入职的,或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聘单位协商不成,无法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的,招聘单位可不予保留聘用资格。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和田师范专科学校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和田师范专科学校

  2024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jiuye.xjht.gov.cn/news/202403/27/content_8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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