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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发布:2025-01-10 16:16:16 字号: | | 【 打印 】
\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摘要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1月8日开始-1月27日截止,网上报名邮箱:1498039556 qq.com。新疆公务员考试网现将相关内容整理转载如下: 

   

\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正文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阜康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阜康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聘用制书记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在检察官的指导下,协助开展相关辅助性、事务性、保障性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案件材料的收取、流转、登记、保管工作;

  (二)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记录工作;

  (三)法律文书的复印、收发、送达工作;

  (四)案件卷宗材料的整理、装订、归档工作;

  (五)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大专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学历),法学、新闻、汉语言文学、文秘等专业优先;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1990年1月1日至2007年1月1日期间出生,有机关单位或检、法两院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40岁以下);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约定服务期限未满的;

  (8)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1月8日开始-1月27日截止)

  1.采取现场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2.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地点:阜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检察院三楼307室);网上报名邮箱:1498039556 qq.com。

  3.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附件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二)考试。

  (三)体检。

  (四)政治审查。

  (五)培训及入职。

  四、有关待遇参照同类同地区新招录公务员工资标准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本地有关规定执行。

  详细内容可关注微信公众号“阜康检察”查询详情

  咨询电话:0994-32340330994-3234032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iqSW6tR3NN0hNoq7DkGi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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