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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告

发布:2017-08-01 00:00:00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告已公布。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计划公开考录45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日-8月5日报名入口)。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两科,按照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藏医药护理类(Z类)六类。本次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可参考2017年西藏事业单位招聘复习教材复习。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西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要求发布如下:
  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公告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今年分三批组织实施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工作。第一批公开考录4551名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等规定,现将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数量
  2017年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一批计划公开考录455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各地市基层事业单位1960人(拉萨市239人,日喀则市575人,山南市129人,林芝市145人,昌都市373人,那曲地区234人,阿里地区265人);教育系统2125人;区直事业单位和区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438人(区纪委8人,区党委办公厅8人,区人大办公厅4人,区政协办公厅1人,区党委网信办8人,区党委统战部2人,区党委政法委4人,区党委党校9人,区总工会3人,区社科院7人,西藏日报社15人,区政府办公厅2人,区发改委2人,区水利厅39人,区卫计委34人,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9人,区交通厅65人,区地勘局2人,区农牧厅5人,区文化厅2人,区文物局7人,区粮食局5人,区农牧科学院9人,区体育局5人,区食品药品监管局6人,区质监局9人,区民政厅2人,区环保厅1人,区教育厅11人,区住建厅1人,区科技厅11人,区人社厅1人,区审计厅7人,区国土厅2人,区工商局4人,区气象局4人;西藏大学18人,西藏农牧学院18人,西藏民族大学21人,西藏藏医学院18人,西藏职业技术学院15人,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9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5人)。此外,区国家税务局、区通信管理局、区气象局等3家中直单位所属的28个事业岗位列入此次考录计划。
  二、考录对象
  (一)我区生源2017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我区招募且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人员和在我区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
  (三)我区生源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考,经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录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学习,取得国家承认成人高等教育脱产学习形式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四)我区生源在区内参加全国统一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学历证书的毕业生。
  (五)在各类企业就业,合同期满经企业同意并出具证明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六)应征入伍服兵役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七)通过援藏渠道到内地就业合同期满的我区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指导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对分裂、揭批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自觉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恶意散布不良或不实言论。
  (四)区直、地(市)直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县(区)级及以下事业单位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部分有特殊要求的招考职位除外);教育系统中学教师职位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小学教师职位要求具有大专学历。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表。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1999年8月1日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至四十周岁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自治区考录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考注意事项
  (一)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招考职位。
  (二)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只允许报考教育系统教师招考职位。
  (三)医护类专业毕业生只允许报考医护类相关招考职位。
  (四)各招考职位学历要求、专业要求、考试科目等详见考录计划表。
  (五)“专升本”、“本升硕”在校就读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六)通过函授、半脱产、业余、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电大、夜大等非全日制形式学习的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七)我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西部计划志愿者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也可报考其他职位。
  (八)已实现就业的我区高校毕业生不得报名参加此次公开考录。
  (九)部分招考职位笔试合格后须参加面试,具体要求详见考录计划表。
  (十)报考区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笔试合格者须参加面试、体检、考察,具体事宜另行公告。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日—8月5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xz.hrss.gov.cn)进行报名。点击首页“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报名”,进入报名系统。
  (三)网上下载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
  报名人员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西藏自治区2017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和《诚信报考承诺书》。
  (四)资格初审
  1、由自治区考录办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2、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五)网上下载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7年8月17日—18日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在下载政审表和准考证时如遇问题,请及时拨打电话0891—6845883、6845882、6845872联系解决。
  (六)报名费
  此次考录免收报名费。
  特别提示:报考人员须认真仔细选择报考职位和考试地点,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将无法更改相关信息。
  六、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8月1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9:30—11: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1:00—13:00  综合应用能力(专业)
  (二)笔试科目
  为增强考试的规范性、针对性和科学性,实现选人用人考试评价目标,此次笔试参照国家统一的事业单位分类考试试题模式,统一开展网上评卷。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两科,按照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藏医药护理类(Z类)六类。各考录职位对应考试科目详见考录计划表。
  此次笔试两个笔试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专业)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两科科目题本为合订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取所有发放的资料。
  1、综合管理类(A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主要测查应试人员从事管理工作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管理角色意识、分析判断能力、计划与控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运用、数量分析、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3、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主要测查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综合分析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阅读理解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数据加工能力、文字表达能力。考生作答时可能需要直尺(应为无计算、存储或通信功能的普通直尺),请考生携带以备使用。
  4、中小学教师类(D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主要测查与中小学教师职业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部分。《综合应用能力(专业)》是针对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中小学教育教学问题的能力。
  5、医疗卫生类(E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主要测查与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医疗卫生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由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医学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中医临床、西医临床(含口腔、医学检验、康复)、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含医学影像)、公共卫生管理(含卫生检验)六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设定的类别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6、藏医药护理类(Z类)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Z类)》主要测查与藏医(药)专业技术岗位密切相关的、适合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数量分析、策略选择等。《综合应用能力(专业)》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综合运用藏医(药)、藏医护理相关知识和技能,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由藏医基础知识和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组成。其中,藏医基础知识部分占比60%,所有应试人员必答;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部分占比40%,具体分为藏医(药)、藏医护理(藏医学专业知识占50%、现代医学护理学知识占50%)两个类别,应试人员应根据报考岗位设定的类别选做相应类别的试题。
  (三)考区设置
  此次考录笔试共设8个考区。其中区外设1个考区,设在陕西省咸阳市西藏民族大学;区内设7个考区,分别设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考录岗位设置
  此次公开考录采取定编定岗方式,考录职位精确到具体岗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考录计划表。
  (五)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1、在两科总分为300分的基础上,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30%,综合应用能力(专业)占7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0×30%×300+综合应用能力÷150×70%×300);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2、自治区考录领导小组按照自治区级、地(市)级、县(区)级、乡(镇)级招考岗位分别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特殊教育学校教师、中小学会计工作人员等招考岗位分别划定教育系统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最低控制分数线基础上,从笔试总成绩(含加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考职位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3、对空缺职位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
  4、对少数民族考生,视情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六)加分政策
  1、对在校就读期间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的高校毕业生,获得一项(次)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获得两项(次)及以上的,每次再各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
  2、对被评为我区县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中符合报考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条件的直系子女予以加分。其中,县(区)级“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笔试总成绩加5分;地(市)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笔试总成绩加10分;自治区级“先进双联户” 家庭直系子女笔试总成绩加15分。对被评为两项(次)以上“先进双联户”家庭直系子女,按最高分值加分,不累计加分。
  3、对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计加分不得超过3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10日前将本人或家庭获奖相关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其中,获得省部级以上部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等表彰的高校毕业生到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599552);被评为我区县(区)级以上“先进双联户”的家庭直系子女到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备案(联系电话:0891-6377104)。区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和自治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对考生提交的获奖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人员名单和加分情况报区公务员局职位管理与考试录用处汇总。对符合加分条件但逾期未提交获奖材料登记备案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加分。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七、考察政审
  考生在报到和资格复审前,须填写《西藏自治区2017年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考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政审表》,由自治区考录办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居委会)或服务单位对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认真负责地做好考察政审工作,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重点考察考生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对考察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坚决不予录用。
  八、体检
  (一)报考幼教职位和区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对家庭困难的考生,凭民政部门或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免收体检费。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厅、区国家税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不参加体检。
  九、资格复审和录用派遣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1、严格落实中央、中组部和区党委关于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的有关要求。
  2、报考幼教职位体检合格的考生和报考其他职位笔试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报考区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职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二)资格复审和报到
  公示期间未发现问题的人员,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政审表、诚信报考承诺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到。区外院校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持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报到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拟录用人员报到时,自治区考录办对其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考录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察政审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等情况的考生,取消其录用资格。
  (三)录用派遣
  资格复审合格者,由自治区考录办负责办理录用和派遣手续。
  《西藏自治区2017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计划》须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http://www.xz.hrss.gov.cn)下载。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和题型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编制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执行,考生可登录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下载并打印。
  联系电话:0891- 6845883  6845872  6198738  6328229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西藏自治区公务员局
  2017年7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