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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黎县委政法委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发布:2024-08-29 17:12:41 字号: | | 【 打印 】
\嘉黎县委政法委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摘要


  嘉黎县委政法委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拟定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30)。西藏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公告内容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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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黎县委政法委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正文

 

  嘉黎县委政法委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意见》(藏党办发〔2022〕25号)、《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党办发〔2023〕2号)、《中共嘉黎县委员会办公室嘉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嘉黎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嘉委办〔2023〕6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网格员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的作用,建立一支政治可靠、综合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擅长做群众工作的专职网格员,根据嘉黎县工作实际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要求,坚持德才兼备、科学配备、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组织本次招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15人,其中:嘉黎县综治中心专职网格员2名,阿扎镇专职网格员4名,其余9个乡镇专职网格员各1名,属聘用的专职网格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4.具有奉献精神,热爱公益事业,热爱社区工作,责任心强;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二)自身条件
 
  1.专职网格员应具有应聘岗位所在地常住户口(嘉黎县籍),懂藏汉双语;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期间出生);
 
  3.取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文字表达能力、专业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和办公智能手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未就业应届大学毕业生、有社会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学生(包括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3.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社区专职工作者、有固定工作收入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6.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违反法律、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10.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专职网格员工作的。
 
  四、工作职责
 
  1.收集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2.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的调解员;
 
  3.开展治安巡防的联防员;
 
  4.协管盯控重点人员的教导员;
 
  5.开展法治宣传、群众教育引导的宣传员;
 
  6.协助配合专业维稳力量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战斗员;
 
  7.做好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的服务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拟定2024年8月28日至2024年9月3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30)。
 
  2.报名方式及报名地点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需到嘉黎县委政法委报名(温州路法院诉服中心三楼),免收报名费。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
 
  (4)个人征信证明(农业银行嘉黎县支行自行打印);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取得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者、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者、未就业应届毕业大学生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
 
  (7)《2024年嘉黎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近期1寸免冠红底照片4张;
 
  (8)《2024年嘉黎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政审表》一式三份;
 
  (9)《个人诚信报考承诺书》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要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始终,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编造身份信息、学历信息、恶意欺骗以及其他相关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报考人员信息由县委政法委汇总整理后进行审查,审查后,对最终确定参加考试人员通过“西藏嘉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黎政法”、“嘉黎融媒”微信公众号予以公示并发放准考证。
 
  5.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开考比例,嘉黎县委政法委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调剂招聘岗位。
 
  (二)考试及录取
 
  考试分笔试、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公开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拟聘用人员依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所报网格进行排名,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嘉黎县组织部、政法委、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基层党建、基层社会治理、全科网格知识、社区工作常识、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常识等政策法规的综合分析、理解能力等方面的知识。
 
  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依据成绩高低,按所报考岗位进行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拟面向社会公布笔试成绩。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有效身份证,提前15分钟到指定地点,按照准考证对应考场和座位号入座参加笔试,不按时参加笔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面试考官由嘉黎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人社局等相关人员组成,面试总成绩100分,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
 
  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招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3.体检
 
  进入面试人员需向嘉黎县委政法委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补录
 
  体检不合格或者其他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5.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察、政审、考试、体检合格等结果,确定拟招录人员名单,并通过“西藏嘉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嘉黎政法”、“嘉黎融媒”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式期为5日,公示期间,对群众反映的拟聘用人员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一经查实,取消其拟聘用资格。
 
  6.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聘对象,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撰写书面总结提交嘉黎县委政法委,由嘉黎县委政法委对被录用人员进行考核,提出意见并提交嘉黎县委政法委班子研究同意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六、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一)试用期待遇: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标准为每人每月3500元;
 
  (二)正式聘用后待遇:5000元/月,含“三险”,“三险”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个人部分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单位部分由县财政承担。
 
  根据全区平均工资增长,每年保险缴纳基数提高,相应工资按照比例涨幅,工资涨幅部分均由县财政承担。
 
  (三)工作地点:县乡综治中心各乡镇所属网格。按考试录取分数和试用期工作表现,由嘉黎县政法委统一调配。
 
  (四)节假日:节假日按照录用后签订的聘用合同执行。
 
  (五)住房:住房由被聘用人员自行解决。
 
  七、退出机制
 
  (一)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薪酬待遇。
 
  1.专职网格员自愿辞职的;
 
  2.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用工条件的;
 
  3.严重违反专职网格员管理规定,怠于履行责任,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签订合同的专职网格员擅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5.年度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等次或连续2年被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
 
  6.因违法违纪不适合从事专职网格员工作的;
 
  7.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双方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被聘用人员因为个人原因申请离职的,应履行以下程序。
 
  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试用期需提前7日),未履行相应手续自行离职的,按照《劳动合同》内容追究责任。
 
  八、其他事项
 
  1.在招录过程中对提交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资格;对已签订其他聘用合同的由考生自行解决,并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因个人未关注相关通知而导致的未能招录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此次招聘工作由嘉黎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4.报名咨询电话:0896-3937545、13308965827(上午10:00-12:20,下午15:40-18:20);也可到县委政法委现场咨询。
 
  5.举报监督电话:嘉黎县纪委监委0896-3632317
 
  附:1.《2024年嘉黎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
 
  2.《2024年嘉黎县公开招聘专职网格员政审表》;
 
  3.《个人诚信报考承诺书》。
 
  嘉黎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4年8月26日
 
  附件1嘉黎县政法委招聘专职网格员报名登记表(扫二维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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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嘉黎县政法委招聘专职网格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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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嘉黎县政法委招聘专职网格员个人报考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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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YFfPtoVKH7Lz3T7J3HW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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