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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昆明公务员考试面试须知事项

发布:2015-07-09 17:29:07 字号: | | 【 打印 】
昆明市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面试实行封闭管理。考生报到时,必须主动将携带的手机、电脑、电子阅读器等所有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等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并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未按上述规定上交通讯电子设备的,一律视为作弊,予以取消面试考试资格。
  二、面试前,考生应将本人的身份证、网上确认表(此表请考生于7月29日后登录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网站打印)交相关工作人员查验,且不得携带书籍、报纸等资料进入考场。
  三、面试当天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和面试考场,抽签时未到的考生视为违反面试纪律,不得参加面试,且按照《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处理。
  四、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按照公务回避暂行规定,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公务回避。
  五、面试时,考生不得穿、配戴具有识别性的制服、标志等;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使用普通话作答。
  说明:“考生不得说出能够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是指包括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考生父母及亲朋好友的姓名,考生毕业院校的具体名称,考生现在或曾经工作过的单位的具体名称,考生报考单位的具体名称、岗位代码等能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面试时考生如说出上述信息,面试成绩扣减5分。
  六、面试过程中,对考官所提问题或说明未听清楚时,考生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每次答题完毕后,报告考官“回答完毕”。面试时间到考生即停止回答。
  七、考生面试成绩现场宣布,宣读完成绩并签字确认后考生即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考生综合成绩和综合成绩岗位排名于面试当天结束后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上述考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