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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云南公务员考试岗位调剂及笔试加分人员核对通知

发布:2017-03-30 14:10:06 字号: | | 【 打印 】
  2017云南公务员考试岗位调剂及笔试加分人员核对通知已发布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一、计划裁减情况
  根据最终确定的报名数据,经对报名人数不足岗位的招录计划裁减,现将招录人数发生变化的岗位予以公布。
  二、岗位调剂
  根据公告要求,因招录计划裁减而取消的岗位,其报考人员可参与岗位调剂,重新选择满足条件的岗位报考,审核过程与报名资格审核相同。此类人员中未通过调剂审核或不参与调剂报名的,将失去报名资格,其报名费将予以退还。
  请报考代码为10100002001、13122020001、13600001006、33324005003岗位的6名考生,于2017年3月30日9:00至3月31日18:00,登录报名系统,参与岗位调剂。
  6名参与调剂报名的报考人员请注意:调剂报名相当于审核未过重报一次名(所以可以看到审核状态是审核未过),但不能再报被取消的岗位。调剂时的交费状态为未交费,请参与调剂的报名人员不用担心,调剂结束后,系统将重置交费状态。
  三、笔试加分人员核对
  (一)加分政策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含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司法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笔试成绩加3分。
  (二)证明材料
  烈士子女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
  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报考人民警察岗位的,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三)加分核实
  报名填表时填为笔试加分的人员,须于2017年4月10日前,将加分证明材料传真至0871-63630418,传真发送后请再次致电核实是否正常接收。逾期未传真证明材料的,笔试将不予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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