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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云南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机关招聘派遣人员44人公告

发布:2018-07-27 11:50:54 字号: | | 【 打印 】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人员简章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精神,为缓解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以下简称“空港经济区”)任务重、人员少的矛盾,更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经研究,拟在管委会机关本级核定范围内,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充实到空港经济区各部门。
  一、招聘岗位
  详见《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待遇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处罚;
  4.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分配,吃苦耐劳;
  5.团结同志、密切协作、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6.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放宽至专科),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身体健康;
  8.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年龄至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专业岗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的。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按3500元/月·人(含个人承担五险部分)计发,单位承担五险另计。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80%。每月人均600元考核兑现,年底考核合格后一次性发放。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
  2018年7月24日至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共四天。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3.报名地点
  昆明市民航路229号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13号窗口,联系电话:0871——63340298。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需交近期免冠半寸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
  (2)报名时需提交《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人员报名审核表》(附后)一式两份(自行下载并插入电子照片填写基本信息后打印并签名盖章),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员考试和聘用资格。
  (3)已就业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原单位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加盖公章。
  (4)报名时还需递交《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机关2018年公开招聘派遣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请考生自行下载并认真如实填写。
  (5)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报考者对自己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报名时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方可组织开考,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计划。
  (二)领取准考证
  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于8月2日至3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领取。领取地点:昆明市民航路229号人力资源中心一楼大厅。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进行,委托昆明星宇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试卷委托具有考试资质的机构命制。
  1.笔试
  (1)方式和范围: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考试范围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时间和地点:2018年8月4日上午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昆明人才招聘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
  2.面试
  (1)对象:根据笔试成绩,原则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达不到3:1比例时,按实际参加笔试考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考生自动放弃面试的,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放弃考生应提前一天将书面申请书交昆明星宇人力资源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备案。
  (2)方式:采用现场问答式或无领导小组的方式进行。
  (3)时间和地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考试的考生持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在开考前15分钟提前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考生禁止入场参加考试。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合格分数线及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的确定及公示
  1.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考试总成绩在昆明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2.考试总成绩经公示无异议,依据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考试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人选。因体检、考察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如果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在合格分数线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人选;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的面试成绩高的为参加体检及考察人选。
  (六)体检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合格分数线上,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3.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七)聘用
  对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通过第三方人才机构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
  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未就业人员需持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已就业的报考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报考人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审核报名人员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不得无理由拒报。
  (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1.弄虚作假,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六、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本招聘方案如与上级新规定、新政策不一致或相冲突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五)招聘方案、招聘简章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监督电话
  空港经济区纪工委:0871-67331127;
  空港经济区党群工作部(人事局):0871—67397050。
  附件:1-3下载
  1.岗位设置情况表.
  2.报名与资格审查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党群工作部代章)
  2018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