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2019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以及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法律类专业工作人员2名。具体职位要求详见《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设置表》(附件1)。
二、遴选报名范围
(一)云南省州市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二)云南省州市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管理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云南省省直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也可报名。
三、遴选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0月。
3.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5.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6.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8.身体健康。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公务员转任后构成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经历业绩评价、考察与体检、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试用期、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等程序进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无论哪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有不符合公开遴选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一)发布公告
分别在下列门户网站发布《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云南人大网(//www.srd.yn.gov.cn)
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
云南网(//www.yunnan.cn)
云岭先锋网(http://www.ynylxf.cn/)
(二)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
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请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对其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状态等作出客观评价,对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对于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工作不在状态、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考。
(三)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按照网上报名、报名资格初审两个步骤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1月9日09:00至11月14日09:00(5天)。
1.网上报名。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各项信息,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成为个人用户的报考人员请直接登录。每人只能申请一个报考职位。
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及提交的材料必须保证准确规范、真实有效,上传照片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为浅底净色。
2.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要如实填写《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审核把关,同意报考并加盖印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报名表》原件,请妥善保管。
3.报名资格初审。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查与人工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由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当计算机无法判定时(如:“职位设置表中要求的其他遴选资格条件”等),提交由人工进行审查,审查意见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每个遴选职位与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5;遴选职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相应递减遴选人数及裁减职位。
4.公布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对未达到公告规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公开遴选职位,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和职位裁减情况于2019年11月15日在云南人大网公布。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18日(3天),从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及后续各考录环节均须出具身份证及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均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素质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在云南人大网公布。
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笔试时间、地点:2019年11月19日上午9:00至11:30,笔试地点在昆明市区,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职位要求和资格条件,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党风廉政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情况在云南人大网公布。
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表》原件1份;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在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含试用期,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6)本人2年及以上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工作经历证明(含试用期,以及在各级符合职位遴选资格条件部门跟班学习、借用、抽调专项工作经历;提供相关跟班学习、借用、抽调部门出具的函或工作鉴定);
(7)近三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
(8)表彰奖励的证书或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9)本人科级实职领导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10)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等);
(11)近期免冠小一寸蓝白渐变底彩色证件照2张。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管理部门注明“与原件相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3.面试。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根据笔试成绩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通过资格复审,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云南人大网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职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2的比例确定参加经历业绩评价、考察和体检人选。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从面试当天起算,至少提前三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否则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经历业绩评价。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对报考人员开展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职位匹配程度等。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在云南人大网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和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政治表现、现实思想表现、工作实绩、党风廉政、群众公认程度等情况。在档案审核中发现“三龄两历”等重要原始依据材料存在问题,任职资格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取消遴选资格。若确定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考察。考察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从进入的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经历业绩评价和考察。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体检人选出现自动弃权者,或体检不合格的,顺延递补进行体检。
(六)确定人选及公示
按照遴选单位人员需求和职位要求,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岗位匹配等情况确定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在云南人大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遴选的,作为拟调入人员,并实行试用期考核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相关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调入资格,返回原单位工作。
(八)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遴选人员应服从组织对其报考范围内的岗位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一)参加公开遴选相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公务员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等相关规定,主动接受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确保遴选工作依法依纪、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实施。
(二)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开遴选的纪律要求等相关规定,保证不找关系门路,不请托,不作弊,并确保报名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报名信息填报、提供材料有误影响遴选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遴选资格,并记入本人档案。
(三)遴选期间,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公布网站发布的有关信息,保证报考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阅或通讯方式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省纪委省监察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对公开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遴选工作中反映的问题,对调查属实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0871-64146176、64120595、64143659(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
监督电话:
0871-64149969(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
0871-64149956(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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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9年11月5日
关键词:
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