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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490人)

发布:2021-04-16 16:32:01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已发布,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9:00至4月25日18:00。笔试时间为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笔试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五类试卷。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综合管理类A类笔试科目可参考云南事业单位课程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文件规定和全州各级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经州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2021年全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490人。其中:州直单位149人,泸水市90人,兰坪县101人,福贡县51人,贡山县94人,定向招聘驻怒江部队随军家属5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2021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

  具体招聘信息请登录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ujiang.gov.cn/rsj/)查阅。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

  (1)符合报考条件的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人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以附件1要求为准。

  (3)定向招聘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身份要求: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2016年、2017年由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服务期满三年,取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未转为正式在编教师且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特岗教师”;2018年云南省教育厅公开招聘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特岗教师”。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2018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服务期满两年,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三支一扶”人员;2019年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三支一扶”人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2017年、2018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至今未进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西部计划”志愿者;2019年由共青团中央、共青团云南省委及各州(市)团委招募的,年度考核合格,且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职在岗的参加“西部计划”国家项目和地方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2.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如下: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机关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而自行离职的公务员、现役军人。

  (4)2017年以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填报虚假信息、作弊等违纪行为。

  (5)怒江州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6)曾被认定为2019年以来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各类招聘考试且已确定为拟聘或被聘用人员,但未到岗工作的。

  (7)已参加2021年怒江州紧缺专业人才引进且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

  (8)2021年4月12日以后办理辞职手续的怒江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9)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3.具体条件

  各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计划职位表》,相关条件要求按以下解释认定。

  (1)年龄认定:报考人员的年龄在18至35岁,即出生日期在1985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计算到日)。年龄放宽至40岁的岗位,出生日期在1980年4月1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间(计算到日)。

  (2)户籍认定:本州户籍是指必须具有怒江州户籍满两周年以上(2019年4月以前落户,计算到月)。在怒江服务满2年及以上的州外户籍(2019年以前招聘到我州,计算到年)的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大学生、特岗教师在本次招聘中视同本州户籍。已办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视同本州户籍。

  (3)专业认定:专业设置参照《2021年怒江州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详见附件2)执行。本专业指导目录分行业或系统(一级目录)、专业类别(二级目录)、具体专业名称三个层次,其相互关系为:“行业或系统(一级目录)”包含“专业类别(二级目录)”,“专业类别”下设具体专业。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只需满足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即可。如果岗位只限制了专业类别,则此专业类别下的所有专业都符合岗位要求。

  报考人员在选择岗位时,应首先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查找所学专业的所属(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查找。①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带括号,以及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包含专业方向说明的,不能将括号内的作为所学专业,只能将括号前的部分作为所学专业,所以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时,只能填写括号前的专业名称;②若所学专业与专业指导目录中专业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的不同,可视为同一专业。连接词的互换视为同一专业,如“及”换成“与”视为同一专业,但连接词增减不视为同一专业,如“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可视为同一专业,但“计算机及信息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不能视为同一专业;③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视为同一专业,如“会计学”、“会计”视为同一专业;④学士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与毕业证上的专业不相对应的,以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

  (4)“普通招生毕业生”指:按照普通招生计划录取,并通过全日制学习的高(中)等院校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登记证》的学生。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毕业生简称普通高校毕业生,最典型的特征是毕业证上注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字样,包括:普通初等教育(小学、初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中等教育(中专、高中)招生计划毕业生、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招生计划毕业生。

  (5)服务期限指聘用后在该单位或该地区的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6)“报考人员身份要求”为历年考核均合格的服务基层“三个项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的岗位属于定向招聘岗位,年龄放宽到40岁,非“三个项目”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为“报考岗位所在州市退役士兵”的岗位属于定向招聘岗位,退出现役并安置在怒江州的退役士兵才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为“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的岗位属于定向招聘岗位,在怒江州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服务满三年(2018年4月1日前聘用),截至2021年4月1日仍然在岗,且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外聘人员才符合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身份要求”为“报考岗位所在州市随军家属”的岗位属于定向招聘岗位,已办理随军手续确定为驻怒江部队随军家属的才符合报考条件。

  四、报名办法及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全部采用网络报名、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网络缴费的方式进行。

  1.考试费用: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交纳100元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1日09:00至4月25日18:00

  3.缴费时间:2021年4月22日09:00至4月27日24:00

  享受低保及属于建档立卡户的报考人员可免报名费,报名时考生统一缴纳报名费,享受免报名费的考生于缴费截止后2天(2021年4月28日至29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到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网站:云南人事考试网。登录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

  5.报名方式及流程:此次公开招聘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按以下流程进行报名:

  登陆报名网站→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6.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只可在全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2)报名时请考生提供详实信息,特别是所学专业一栏,必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填报。通过笔试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如报名信息与本人所持证件信息不相符者,视为考生提供虚假信息,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取消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3)属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国民教育学历的人员须在2021年4月12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方可报考符合招考条件的岗位。

  7.报考类别和考试分类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属于职位竞争性考试,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详见附件3)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分为五个类别: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D类下分两个小类:小学教师岗位、中学教师岗位);医疗卫生类(E类)(E类下分六个小类:中医临床岗位、西医临床岗位、药剂岗位、护理岗位、医学技术岗位、公共卫生管理岗位)。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请各位考生报名时详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职位表,关注所报岗位类别划分,做好备考。

  8.报名资格审核

  网络报名资格审核方式为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避免造成延误审核。

  请报考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负责。

  报名资格审核时间:2021年4月22日9:00—4月26日18:00。

  报名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故4月25日报名的考生,若资格审核不通过,将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由此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报考比例

  1.每个岗位的报名并缴费成功人数与招聘数原则上不低于3:1。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岗位的1:1可以开考,但若在“其他条件要求”栏设置了条件的岗位,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要求不影响开考比例确定);学历要求专科的民族特设岗位2:1可以开考;学历要求专科的西医临床岗位2:1可以开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招聘岗位1:1可以开考;定向招聘退役士兵岗位1:1可以开考;定向招聘驻怒江部队随军家属岗位1:1可以开考;定向招聘全州医疗卫生类事业单位外聘人员临床岗位的,本科1:1可以开考、专科2:1可以开考;其它岗位必须达到3:1方可开考。

  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缴费人数相应地裁减招聘计划数,裁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并退还报考人员报名费。

  3.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届时未能参加笔试的,一律不予退报名费。

  六、考试

  1.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150分;《综合应用能力》满分150分。笔试总分30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5月22日(星期六)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两场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具体地点安排详见《准考证》。

  3.笔试范围:笔试科目不指定专业教材。

  4.准考证打印:于2021年5月17日09:00至5月22日10:30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5.笔试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擦、削笔刀、直尺(《综合应用能力》C类使用)。

  6.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45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7.笔试有关加分政策

  (1)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

  (2)按照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怒江州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考录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怒政办发〔2008〕49号)等规定,对怒江户籍或怒江生源的傈僳族、独龙族、怒族、普米族考生给予笔试成绩加10分的照顾。

  (3)按照怒江州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三个部门《关于对退役士兵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招聘实行优待优惠政策的通知》(怒退役发〔2019〕41号)等规定,对符合岗位报考条件、安置在怒江州的退役士兵考生给予笔试加10分的优待政策。对其中还符合享受其他加分政策的退役士兵在10分基础上再加5分。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15分。

  (4)报考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的考生不享受以上加分政策。

  同时符合上述几种加分条件的,按最高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特别提示:考生在报名时若不正确选填加分项,导致有加分条件却不能正常加分的,将不予调整,后果自负。加分信息在资格复审时予以确认,届时如确认考生填报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程序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8.笔试试题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提供。

  七、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平均分和岗位情况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此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均不进行面试,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后,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若出现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胜出;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胜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也相同则需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选。

  笔试结束后,定向招聘驻怒江部队随军家属岗位后续招聘工作由怒江军分区、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另行组织实施。

  八、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是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进一步核对,主要是对报考人员报名填报信息与本人所持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及真实性进行核对。经核对信息不一致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资格复审时要求必须持原件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户口簿、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准考证、笔试加分依据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定向招聘“三个项目”人员岗位还需提供《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详见附件4)两份。定向退役士兵岗位还需提供《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退役士兵信息审核表》(详见附件5)两份。

  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后2日内,向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资格复审申请,否则视为扰乱考试秩序,3年内禁止参加怒江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

  因有考生放弃或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可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在资格复审结束后3天内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九、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直接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再进入后续招聘程序。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体检。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再安排递补。

  十、考核考察

  按有关规定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考核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含加分)排名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考察环节。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或体检不合格,不再安排递补。

  十一、公示

  拟聘用人员将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考生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匿名举报不予受理。

  十二、聘用

  各级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拟聘用人员填写《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十三、纪律

  考试工作中,各招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虚作假的,必须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被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相应的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四、重要提示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报考人员须在手机上申领本人的“健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笔试及后续招聘环节均须主动出示“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进场,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的考生,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按要求正常参加考试。“健康码”为黄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来自国内中风险地区城市的考生,需提供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医学隔离观察和7天有效居家隔离观察证明、考试前3天内有效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检测报告原件或出示“健康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未提供报告(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健康码”为红码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社交距离;考试期间,须自觉遵守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二)考生要关注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如岗位取消、递减情况、资格复审、递补等报考人员应当知晓的事项均将在上述网站公告。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

  (三)考生要确保通讯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并保持畅通。因考试过程中的特殊事项可能通过电话方式通知报考人员,请报考人员确保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如报名后联系方式变动请及时告知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因所填写联系方式不能取得联系视为报考人员已知晓所通知事项。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请考生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十五、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86—3628669

  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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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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