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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21-10-26 21:23:48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即2021年11月3日00:00至11月8日17: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一、昆明市盘龙区概况

  盘龙区是云南省省会昆明的主城区之一,1956年10月正式建区,因昆明母亲河——盘龙江自北向南纵贯全境而得名,全区面积887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60平方公里,下辖12个街道,71个社区,32个村,人口84万。辖区机场高速、昆曲高速是昆明主城东北出口和内联外通主动脉,城市主干道北京路和四条轨道交通线穿越而过,人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发展要素高度集中。

  盘龙区是昆明传统商贸区,是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所在区,是“云南省生态文明区”。先后荣获“中国楼宇经济最具投资价值城区”“中国楼宇经济领军发展城区”“中国最佳国际营商环境城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等称号。连续3年被评为云南省县域经济跨越发展进位县、先进县,获颁“云南省民营经济综合十强县”“云南省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称号。

  二、选调条件

  面向云南省范围内选调符合岗位条件的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部队文职人员及昆明市盘龙区区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选调岗位及条件详见《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一)选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水平;

  4.具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身份(不含工勤技能和管理岗位转岗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5.具有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以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6.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日计算,即1985年11月3日后出生);

  8.参加选调人员所在单位与选调单位为同类同性质的事业单位;

  9.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10. 选调人员应填写《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经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11.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被追责问责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2)报名时属试用期或规定服务期限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开选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者取消选调资格。

  (二)报名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报名期(即2021年11月3日00:00至11月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方法

  使用电脑浏览器打开云南考试招聘网www.ynkszp.com,选择“最新考试”或“昆明事业单位”专栏进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网络报名流程》(附件5)

  (四)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原则,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个人报考信息和提交相关材料,例如:专业必须与毕业证书上专业一致。确保在后期提供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供选调单位审查,若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信息一旦在报名系统提交后将不可修改,请报考人员在提交前认真检查。

  (五)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

  1.《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印章;

  2.《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或其他事业单位身份依据证明复印件;

  3.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其它证书;

  5.《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

  6.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上传后,由各选调单位及主管部门共同进行资格审查。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具体专业依据《2020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附件7)审核,并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结合岗位需求判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报考人员对选调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问题需要咨询的,可向报考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审核。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咨询方式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七)报名开考情况

  公开选调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2,即每个选调岗位与报名人数之比达到1:2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岗位,削减选调岗位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削减选调岗位人数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

  (八)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选调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报名系统另行通知。

  (九)防疫工作

  考试时须配合报考单位和各考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笔、面试考试工作的防疫要求由考试组织机构具体通知,在选调工作的各个阶段,具体防疫工作以防疫指挥部门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报考人员应做好自我防护,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尤其应避免跨省流动和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区域。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考试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考试)和面试(现场问答)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方式: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科目:笔试共两科,每科卷面100分,共计200分。科目一:《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分为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医疗卫生类(E类)两类,每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

  报考岗位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3.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相应类别的两个科目考试,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间不间断。

  4.笔试要求

  ①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和准考证参加笔试,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②《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③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④参加选调人员须遵守疫情防控要求,自行佩戴口罩参加考试,并主动配合考场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等工作。

  5.笔试成绩公示:笔试阅卷结束后,笔试成绩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mpl.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选调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2确定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能进入面试等后续环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个人自愿放弃或电话联系不到本人等特殊情况,出现岗位选调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低于确定1:2比例的,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后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可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为资格复审后5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进行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方式

  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mpl.gov.cn另行通知。逾期不再受理。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①本人近期半寸免冠照片1张;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报考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报考岗位所需的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⑤笔试准考证1份;

  ⑥《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2021年第二批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1份;

  ⑦近两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

  ⑧《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复印件或其他事业单位身份依据证明复印件1份;

  ⑨本人签署的《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4,双面打印,本人亲笔签署)原件1份;

  ⑩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以上⑦⑧证明材料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经办人签字、标明日期后加盖单位公章。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选比例为1:2,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面试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为准。面试通知发布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mpl.gov.cn。

  3.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方式:现场问答形式,总分100分。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选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问答。

  4.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报考人员签字确认。

  (四)考试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开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考试前须仔细听取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各项纪律要求;

  3.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提前30分钟进入考场,超过笔试考试开始后30分钟内未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4.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报到,在指定地点集中抽取面试顺序号,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相应候考室候考,考试结束后按照要求离开考点。

  (五)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及公示

  1.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科目一成绩×50%+科目二成绩×50%)×40%+面试成绩×60%。进入考察与体检的人员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综合成绩公示: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mpl.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体检人选确定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选调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若同一岗位选调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若同一岗位选调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情况的,加试一轮面试。

  (二)考察

  由各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选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报考人员,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体检

  按照考试和考察结果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或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怀孕除外)无法完成体检或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由选调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照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mpl.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

  七、选调纪律

  (一)报考人员必须服从国家、云南省、昆明市人事考试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选调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和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选调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调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

  2.选调单位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拟选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的,应当回避。

  (四)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选调单位出具亲笔签字的书面申请。

  (五)在选调过程中或聘用后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选调实施部门可按照相关规定,终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

  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在合格分数线上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选调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事业单位人员调配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昆政办〔2021〕44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九、咨询及监督

  (一)咨询电话及时间

  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二)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纪委盘龙区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71—63184321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983091

  十、附件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5日

  文章来源:http://www.kmpl.gov.cn/c/2021-10-25/54795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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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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