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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曲靖市市直机关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42人)

发布:2021-11-03 21:25:08 字号: | | 【 打印 】
  2021年云南曲靖市市直机关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已发布。云南曲靖市市直机关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42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2021年11月12日18:00。云南公务员考试网将其公布如下:

2021年云南曲靖市市直机关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报市委同意,决定开展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人数及范围

  (一)遴选职位及人数

  公开遴选单位、遴选职位及人数等详见《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报考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学历、专业、工作经历、任职经历等与职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遴选范围

  1.曲靖市县(市、区)级及以下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备案、在编在岗且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2.中央和省直机关设在曲靖市县(市、区)级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资格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报名人员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的最低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满2年以上,并在本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的工作经历。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或退役士兵在部队服役的经历,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3.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职位表》(附件1)。

  6.所在机关层级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

  7.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同级组织部门推荐报考。

  8.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详见《职位表》(附件1)。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1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时的任职为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处理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原不具有公务员身份通过换届选举进入乡镇领导班子的乡镇事业人员、村(社区)干部、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等人员,任期未满一届的。

  8.不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公务员招考中,报考了艰苦边远地区县乡机关职位,并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照顾政策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遴选。通过定向招录、专项招录以及特殊职位招录等录用的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招考时已被告知其应在招录机关或者招考职位服务最低年限的,应当严格履行约定。未满约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参加遴选。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单位的职位。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发布遴选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调剂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确定拟遴选人员、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遴选公告

  遴选公告在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发布。后续各遴选环节需要公开发布的公告、公示等有关信息,一律仅通过曲靖党建网发布,由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询获取,因查看不及时或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开考比例

  1.报名方式: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和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名,也可征得本人同意后由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推荐报名。

  2.报名时间:2021年11月8日9:00—2021年11月12日18:00。

  3.报名形式:报名人员通过网络进行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点,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一人以不同身份证号码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遴选资格。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同步进行。2021年11月12日15:00后提交审核,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4.开考比例:各职位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该职位拟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部分专业水平要求较高的职位经市公务员局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裁减或取消遴选计划人数。

  (三)报名流程

  下载《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按要求经相关部门审核资格条件并出具推荐意见→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如实填写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相关材料→提交审核→查看报名确认信息→网上打印准考证。

  1.组织推荐。报名人员登录曲靖党建网下载、填写并打印《报名推荐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党委(党组)出具推荐意见并盖章,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核推荐。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部门应对报考人员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把关,对政治素质不过硬、作风不扎实、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不专心工作的,不得推荐报名。

  2.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报名系统(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

  3.录入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提交报名信息主要包括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定报考职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上传资格初审材料和提交审核等五项操作。

  (1)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考人员填写基本信息时,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按要求如实填报,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在填写所学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所载的专业名称全称填写。

  (2)确定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填写报考职位代码,确定报考职位。报考人员在未提交审核前,可对报考职位进行修改。

  (3)上传电子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者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佩戴眼镜,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4)拍照或扫描资格初审相关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原件待查。需上传材料有:已审核盖章的纸质《报名推荐表》、《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5)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和上传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4.资格初审及结果查询。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由各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核,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结果为“不通过(需补充材料)”的报考人员,应根据遴选单位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的报名人员,视为报名未通过。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报名人员在提交审核后的当天或第二天可查询到报名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本职位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

  资格审核贯穿于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各遴选单位按程序将相关情况报市公务员局,取消遴选资格。

  5.报名调剂和职位裁减、取消。报名结束后,市公务员局将对拟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裁减遴选职位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裁减遴选职位人数后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遴选职位。2021年11月14日9:00,市公务员局在曲靖党建网发布遴选计划裁减、取消和调剂报名有关事项公告,11月15日9:00至11月16日18:00进行网络调剂报名。2021年11月16日15:00后提交调剂报名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调剂报名结束后一周内,在曲靖党建网公布最终报名情况。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2月1日9:00至开考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7.准备个人健康状况证明。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报考人员应主动申报个人健康状况,申领本人的“云南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笔试及后续遴选环节均需持健康绿码和绿色通信行程卡进场。参加笔试和面试的人员,还需出具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笔试及资格复审

  1.笔试方式: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拟定于2021年12月上旬,地点为曲靖市麒麟区(具体时间、地点以公告和准考证为准)。报考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出示本人的“云南健康码”“通信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告: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公务员局研究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环节。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在曲靖党建网进行公告,同步公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

  4.资格复审。根据每个遴选职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若确定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出现自动弃权者,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对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递补后仍达不到1:3比例的,可按实际通过人数进入面试及后续环节。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其中,所有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办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1)《报名推荐表》原件1份;

  (2)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组织已认定、本人已签字认可)复印件各1份;

  (4)本人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录用、调动、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

  (5)本人近期免冠正装大一寸彩色照片3张及电子版(JPG格式);

  (6)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经历证明(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提供任职文件,现任职务职级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或任现职级的职级套转表等证明材料);

  (7)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1份(含试用期);

  (8)《曲靖市市直机关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1份。

  (五)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市公务员局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职位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于12月中旬在曲靖党建网发布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明确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具体事项,公布资格复审情况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出现报考人员放弃或不符合遴选条件等影响面试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递补人员或报考人员临时放弃面试资格的,按实际进入面试人员开展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和方式以公告为准。面试进行现场录音录像,录音录像保存1年。遴选单位根据需要,可在部分职位的面试环节加设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在市纪委市监委派驻遴选单位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下进行。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由市公务员局在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中,以附件形式发布各遴选单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知。

  2.面试成绩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当场宣布,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环节。

  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不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参加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健康绿码、绿色通信行程卡和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于面试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

  所有遴选职位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结束后2天内,相关情况在曲靖党建网进行公告,同步公布经历业绩评价有关事项。

  (六)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报考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能力和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经历业绩评价相关材料截至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评分内容详见各遴选单位2021年下半年统一公开遴选公务员经历业绩评价表(附件4—附件10)。如出现人数不足影响经历业绩评价比例的情形,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递补人员则等额进行经历业绩评价。

  经历业绩评价工作由市公务员局组建经历业绩评价小组负责,在市纪委市监委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开展经历业绩评价工作。进入经历业绩评价的人员须向经历业绩评价小组提交《经历业绩评价表》中符合评分标准的有关证明材料,并提交1份从参加工作以来1500字左右的经历业绩报告(附电子版),具体要求:①应注重写实,主要包括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等。②凡属参与完成或与其他同志共同完成的业绩,应写明自己在其中所处的位置或发挥了何种作用。③简要介绍个人的历年年度考核、表彰(扬)奖励和思想政治表现情况。④结合工作经历,简要进行自我评价。工作经历业绩报告须经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经历业绩评价成绩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未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设置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的职位,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7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遇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环节;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后续遴选环节。

  经历业绩评价后有关事项公告在曲靖党建网发布,同步公布经历业绩评价成绩、综合成绩、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七)体检和考察

  经历业绩评价结束后,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拟遴选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体检按照2021年云南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由遴选单位组织,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体检不指定医院,须在本地三甲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遴选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进入面试(含职位业务水平测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放弃参与遴选的,需在该环节公告发布后2天内向遴选单位提交放弃的书面申请。未按要求提交放弃申请的,报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2年内不得参与曲靖市公开遴选。

  在体检和考察期间,如出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情形,不再进行递补。若无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计划。体检和考察结束后,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需在结束后2天内提出书面申请。

  (八)决定拟遴选人员

  遴选单位党委(党组)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

  (九)公示

  对拟遴选人员,由遴选单位在曲靖党建网发布公示,公示期为7天。

  (十)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符合遴选条件,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干管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从事公开遴选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遴选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公开遴选工作应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对违反遴选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按照曲靖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有关文件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相应遴选资格,5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公务员遴选考试。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曲靖市纪委市监委有关派驻(出)纪检监察组和市公务员局对本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见《职位表》(附件1)。

  公务员主管部门电话:0874-3128969

  七、其他

  (一)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公告及其附件内容。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报考人员需保持手机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遴选单位及时通知联系,因联系不畅造成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三)在遴选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调整,届时将通过曲靖党建网另行通知。

  (四)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职位设置、资格初审复审、体检和考察等有关具体事项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曲靖市公务员局

  2021年11月1日

  附件

 

  文章来源:http://www.qjdj.gov.cn/tzgg_show.aspx?id=137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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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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