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云南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选调会计公告
2023年云南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选调会计公告摘要
2023年云南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选调会计公告已公布。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面向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公开选调1名会计。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23年云南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选调会计公告正文
2023年云南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选调会计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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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选调会计公告已公布。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面向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公开选调1名会计。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日。云南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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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云南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选调会计公告正文
2023年云南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选调会计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面向景洪市、勐腊县、勐海县公开选调1名会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动范围
勐腊县、勐海县、景洪市的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调动岗位及人数
调动会计1名。
三、调动人员资格条件
(一)调动人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作风正派,思想品德、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良好,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发展潜力。
3.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且具备助理会计师以上职称。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在县(市)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其中新录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7. 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考
1.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 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 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会计调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3月27日至2023年4月2日。
报名地点: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笃行楼二楼党政办公室(景洪市易武路26号)。
五、调动程序
(一)发布公告。在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上公开发布调动公告。
(二)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提交《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2023年调动会计报名表》(附件1)和报名材料,因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提交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调动会计报名表》(附件);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需证书和材料(原件、复印件)
(1)毕业证、学位证;
(2)助理会计师和会计从业资格证;
(3)奖惩情况等经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4)个人应聘的书面申请,其中详细写明应聘原因,并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并加盖公章;
(5)近期免冠蓝底1寸彩色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由调动工作组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认真进行审核,并及时反馈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测评环节。
(四)考核测评。成立考核测评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测评,考核测评采取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名人员财务专业能力以及职业认知等基本素质,学校提供材料和电子计算机,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操作完成测试。考核测评满分为100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去掉1个最低分后求平均分计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为报名人员实际操作的最终得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1:1考核测评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以考核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调动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考核测评成绩并列时,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
(五)考察。成立调动考察小组,到拟调动人员工作单位对考察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以及现实表现等方面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调动岗位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七)公示。经体检合格,在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上级人事部门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监督
(一)对违反调动纪律的报考人员,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凡与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应当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亲属关系人员的利害关系的;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三)调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工作人员和考生如果有违反规定和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报考人员取消招用资格。
咨询电话:
西双版纳州第二中学0691-2126321
监督电话:
西双版纳州纪委州监委驻西双版纳州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691-2139138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二中学
2023年3月27日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VJJnauPPLJbWYTRbyld8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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