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家民委遴选和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国家民委2015年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面试公告
一、面试考生名单
根据国家公务员局提供的笔试成绩和确定面试人选的规定,确定以下19名考生(各职位按准考证号排序)进入面试:
职位 | 考生姓名 | 性别 | 准考证号 | 备注 |
0202001001 (文化宣传司文化处副调研员) |
牛志男 | 男 | 107211350604 |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
额尔敦木图 | 男 | 107211350610 | ||
刘震 | 男 | 107211350619 | ||
欧泽 | 女 | 107211350712 | ||
0104002001 (机关党委纪检与监察处主任科员及以下) |
王颖 | 女 | 107311180503 | |
秦颖 | 女 | 107311182010 | ||
王瑞 | 男 | 107311272328 | ||
宋歌 | 男 | 107337021214 | ||
马莉 | 女 | 107361660610 | ||
0105003001 (离退休干部局综合处副主任科员) |
马妍 | 女 | 107311270621 | |
卢景一 | 男 | 107322012416 | ||
左飞 | 男 | 107337032112 | ||
石胜鑫 | 男 | 107341011624 | ||
唐小明 | 男 | 107345471310 | ||
0202004002 (民族理论政策研究室研究 一处副处长) |
姚丽娜 | 女 | 107211350615 | 参加 职位 业务 水平 测试 |
姜迎春 | 女 | 107211350627 | ||
邹佳默 | 女 | 107211350630 | ||
蓝汉林 | 男 | 107211350706 | ||
王新红 | 男 | 107253040201 |
二、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地点、方式
(一)时间
1.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时间:2015年7月29日下午2:30至4:30
2.面试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8:30
(二)地点:国家民委机关3号楼
地铁线路:地铁1号线、4号线西单站。
公交线路:7路、10路、15路、37路、88路等至民族文化宫站。
(三)方式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为闭卷笔试形式,面试为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请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5年7月24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传真到我委接受资格复审: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和《任免审批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呈报表》、《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考生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报考资料不全或信息虚假的,取消面试和遴选、选调资格。
(二)请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于2015年7月29日下午2︰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并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三)请参加面试人员于2015年7月30日上午8︰00前到国家民委3号楼候考,参加面试顺序抽签、签订保密责任书。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已进行资格复审人员仅携带身份证、工作证、近期一寸免冠彩照1张参加面试,其他人员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照片。
(四)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未按时到达的按放弃面试处理。等候期间,手机等各种通讯电子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各职位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2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占面试成绩的30%)。面试结束后,通知有关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10-66508815(可传真)
国家民委人事司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