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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职能详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2015-10-13 18:23:22 字号: | | 【 打印 】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现将中央国家机关职能详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发布如下,供参考,对该部门职能有疑问的可详询招考单位。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国家权力机关,集中统一行使人民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全国人大和县以上各级人大都设有常设委员会,在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共15项,由《宪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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