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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考补充录用公告将于4月29日发布

发布:2016-04-27 14:14:44 字号: | | 【 打印 】
  国家公务员考试网获悉,近日,有考生收到人社部发来的短信,短信中告知考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将于4月29日发布,请考生们及时关注考录专题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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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不少不太了解国考的考生一定会有这样的疑问,补充录用是怎么一回事?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经过前一阶段的面试、体检和考察,有部分职位出现空缺,需要面向社会公开调剂补充人选,故公开补充录用。在《2016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中也写明“对于公共科目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部分职位,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2016年1月和5月组织两次公开调剂。”这也就是我们俗说的“一次招考,两次调剂”。那么对于参加调剂的人员有何要求呢?
  调剂条件
  参加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且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以参加调剂。调剂时,除具备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五)已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不得参加调剂。
  具体条件要求及程序请以4月29日发布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6年度补充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届时国家公务员考试网将会在第一时间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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