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省招警考试启动 列入公务员编制
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15年招录省属监狱系统人民警察学员250名,其中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退伍士兵各招录25名。培养院校为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学制2年。对完成规定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员颁发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专科(高职)文凭。浙江公务员考试网分析2015年浙江省招警考试公告发现,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招录单位并进行派遣。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
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教育入学考试科目:《法律基础》、《英语》两科。报考人员需加试《心理测评》,测评结果不折合分数,不计入笔试总成绩,仅判定达标与否,未达标者不能参加面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可参考2016年浙江公务员考试提前复习教材(正版教材唯一购买地址:http://gwy.chnbook.org/goods.php?id=47)备考。笔试时间为5月23日,距今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建议考生以历年真题、模拟题复习为主,更多历年真题、模拟题、公务员真题,考生可在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或者凭2015年浙江公务员考试通用教材书后防伪码去教材中心下载,上班族的考生还可以登录权题库(http://www.quantiku.org/)电脑在线做题。
注意事项
(一)被录取人员报到后,与省司法厅、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在校期间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并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补助。被录取的人员户口、档案应转至培养学校。
(二)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并严格实行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实行淘汰制。
(三)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招录单位并进行派遣。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
(四)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的,其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
(五)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招录专栏中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15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0571-88256748(省监狱管理局)、0571-86836366(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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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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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一)被录取人员报到后,与省司法厅、浙江警官职业学院、招录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违约者承担违约责任。在校期间按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并享受奖学金、助学贷款及特困生补助。被录取的人员户口、档案应转至培养学校。
(二)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实施警务化管理和警察专业化教学训练,并严格实行各项考核与测评。对政治素质、心理素质、专业技能和体能素质不能达标的实行淘汰制。
(三)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具有公务员身份,合格毕业后,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将其档案和户口关系转至招录单位并进行派遣。报到后,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试用期一年。被录取人员在校期间不合格或毕业时未获得相应学历的,以及毕业时不符合相应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本人自行择业。
(四)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伍后报考的,其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
(五)招考公告中规定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招录专栏中查询。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发布的2015年浙江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规定执行。
(六)政策咨询电话: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0571-88256748(省监狱管理局)、0571-86836366(浙江警官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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