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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公务员面试备考:学习“四有干部”(三)

发布:2015-09-08 11:42:26 字号: | | 【 打印 】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浙江公务员面试备考:学习“四有干部”(三)。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仔细研读下文>>>2016浙江公务员面试备考:学习“四有干部”(三)
  3.争做“四有干部”
  “四有”是广大公职人员为官做事的基准,故此,对于广大公职人员,应该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增强学习意识,做“有才”之人
  习近平同志曾提出著名的“蓄电池”理论,即蓄电池只有充满电才能更好地发挥自己的作用,意喻广大党员干部只有勤于学习,才能不断充实自己,更好地为人民服务。这就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把学习当成一种方法、一种态度、一种追求、一种境界,静下心来,定下神来,以时不我待的精神状态,讲学习、求知识、强素质,向同事请教、向书本求知、向实践学习。
  (2)增强责任意识,做“有责”之人
  古语有云:“不患无策,只怕无心。”责任意识是干好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广大党员干部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思路清醒,为人民执好政、用好权。真正做到为人民办实事、干好事。
  (3)增强创新意识,做“有求”之人
  “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对于广大党员干部来讲,必须深入实际,勇于实践,学会在实践中摸索,在实践中创新,在实践中发展,在实践中总结工作经验。对于工作中的老问题、大难题,看准了,就要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坚决克服改革怕出乱子、发展怕无票子、创新怕丢帽子的思想,敢于做“吃螃蟹的第一人”,敢于摸着石头过河。
  (4)增强实干意识,做“有为”之人
  对于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切实增强实干意识,既要“喊破嗓子”,也要“甩开膀子”。通过实践检验工作方法的好坏,通过实践检验工作能力的强弱,真正发现问题,切实解决问题,把心思花在谋改革上,把劲头使在搞建设上,把精力用在促发展上,把权力放在惠民生上,做到想干事,会谋事,能干事。要把握全局、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善于研究和分析发展的条件与环境,敏锐发现、积极创造、及时抓住发展的机遇,不断增强用好机遇的能力。要常思创新之责、常谋创新之策、常有创新之举,用改革的精神干事业、抓工作、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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