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公务员面试热点:官德考察与录用新规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16年浙江公务员面试热点:官德考察与录用新规。进入了面试环节的你,是否感到很紧张,怕面试官出的题你听都没听说多,怕一不小心说错话,而错失了这个机会。那么,你是否每天都有关注社会热点,你是否懂得一些面试技巧呢?浙江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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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概述
浙江省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细则里公务员省考录用的门槛提高了不少,涉及报考资格、基本素质、违规违纪、政治品德等四大方面,明确了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人、曾任领导职务引咎辞职不满三年的人,公仆意识差的人都不能被录用为公务员,甚至连家庭美德都被列入了考察标准。
新修订的细则,将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情形重新进行归类,分为不具备报考资格条件的,未达到公务员基本素质标准;有公务员职业应当禁止的行为的,曾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政治品德不良;社会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差,以及其他不宜担任公务员职务的情形等4项。而新修订的细则对每种情形都做了明确和详细规定。
例如,新修订的第四章第十五条中的第(五)项,从原先的“对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招录机关应书面通知本人,并应告知其对考察结论如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改为“对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为公务员的,招录机关应书面通知本人。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单位)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模拟题
浙江省最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除了注重对即将录用的公务员采取高素质选拔外,更看重对德行的考核,涉及报考资格、基本素质、违规违纪、政治品德等四大方面,对此,谈谈你的看法。
参考解析
古人云: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加强对公务人员的“德”质考核,不仅顺应当今时代发展的需要,更透露出新阶段、新形势下,国家、政府、人民以及社会对政府公务人员选拔标准的多元化测评机制的全新调试。所以,浙江省出台的这一工作细则是值得肯定的。
第一,修订公务员考核细则,反映了与时俱进的思想要领,提升国家整体精神面貌。弘扬社会正气,形成守德、爱才,德才兼备的良好社会风气,便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构建和推行。
第二,加强官德考核是对公务人员素质和质量的一大提升,代表了国家整体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提高了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
第三,选拔标准的多元化使得更加优秀的人群进入公职队伍,服务于社会,以较好的行政方式,方便为民办事、沟通于民。
当然在积极肯定浙江省公务员考察细则颁布实施的同时,我们也要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以全面的观点来看待其中可能潜在的一些问题。
一方面,过度强调对“德”的考察而轻视公务员自身理论知识的选拔和培养并非是可取的,毕竟德才兼备者才是公务员队伍所需要的新鲜血液。如果没有过硬的知识储备,仅仅是品德高尚也难以成就尽善尽美的公职人员。另一方面,以“德”来进行考核,在很大程度上没有明确的界限可言,在实际推行过程中其所包含的操作性与可行性有待提升。
因此,如何能真正的选拔出优秀的公务人员需要我们政府的各部门做好更为细致的研究。
首先,对公务员的考察要更为全面,要从“德能勤绩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我们政府选人一定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但不能只讲德。毕竟领导干部需要带领我们的民众发家致富,成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领头羊,所以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的各项能力要更加全面。
其次,“德”作为道德层面,不可量化的产物,实际在操作中不好用具体的标准进行考量,因此应该在考核中更加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更好地将官德考核与知识选拔高效相对接。
再次,虽然此细则要求的是对即将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核,我们也应该多关注其后续的发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求他们做到严格要求自身,深入学习党章、党建等工作,真正将道德品质培养融入日常工作中。
当然,我们也需要社会大众以及媒体的监督工作,只有整个社会对官员的关注更加全面,才会让我们的公务人员不敢违规。
总之,公务员选拔标准必须根据时代的需求不断调整,以更加公正、完善、合理的选拔机制促进公务员队伍的高效化、年轻化、专业化,以便更好的为民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