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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分局) 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02-20 09:16:03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分局) 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B楼3楼309室(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87号)。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分局) 关于选用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分局)根据工作需要,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选用事业编制人员1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单位及人数
  1.萧山区市政园林公用事业管理处,选用事业人员2名;
  2.萧山区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所,选用事业人员1名;
  3.萧山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所,选用事业人员1名;
  4.萧山区城市河道管理处,选用事业人员2名;
  5.萧山区建设综合执法大队,选用事业人员2名;
  6.萧山区规划管理处,选用事业人员2名;
  7.规划分局瓜沥规划管理所,选用事业人员1名;
  8.规划分局临浦规划管理所,选用事业人员1名。
  报名人数与选用指标未达到2:1比例时,原则上按比例核减或取消选用名额。
  二、选用条件
  1.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各级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服务年限满2年及以上(含试用期),其中在镇街事业单位服务年限须满3年及以上(含试用期),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 2月28日;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如报考人员为萧山区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婚人员须为萧山户籍或萧山生源(不含大江东),已婚人员须配偶工作单位及户籍均在萧山(不含大江东);
  4.选用人员要求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选用人员专业需符合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选用人员计划表》);
  6.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扎实,表现优秀,身体健康;
  7.符合选用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选用人员符合商调条件。
  三、选用程序
  本次选用工作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局党委研究决定、公示、办理商调手续等程序进行。其中根据面试成绩,按选用人数的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一)发布公告:在萧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萧山人才网、萧山建设网、萧山网、萧山阳光规划网、杭州日报、萧山日报等媒体发布选用公告。
  (二)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方式。报名时间:2017年2月20日至2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报名时需提供①报名表(附件2);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④录用审批表复印件;⑤近期正面一寸免冠彩照二张;⑥萧山区外未婚人员需提供萧山户籍或萧山生源证明,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工作单位参保证明及户籍在萧山的证明;⑦相关奖励证明;⑧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事科B楼3楼309室(萧山区城厢街道文化路87号)。
  3.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sjsrsk @163.com,纸质材料可在资格初审后递交。
  (三)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由招聘单位进行初步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其参加面试。
  (四)面试、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办法另行通知。
  (五)公示:拟选用人选经公示5天无异议的,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办理调动手续。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用资格。
  (二)采取网络报名的人员,为避免信息丢失,请在邮件发送后,及时与萧山区住建局人事科联系,联系方式详见公告。
  (三)选用人员工作岗位需服从分配。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620972、82624202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