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考录公务员笔试象山县考区温馨提示
2017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象山县考区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你好!2017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将于4月22日举行。为使象山县考区各位考生顺利地参加考试,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温馨提示如下并请相互转告:
一、请考生务必认准考点和试场
2017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象山县考区设2个考点,其中第1201-1253考场安排在宁波建设工程学校(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第1301-1334考场安排在象山技工学校。宁波建设工程学校(象山县职业高级中学)坐落于象山县教育园区内,象山技工学校坐落于象山县教育园区北首,考生均从南门进入。学校分布详见附件。请各位考生提前熟悉试场,以避免走错考点和试场而耽误考试。
二、请考生务必带齐“两证”
考生进场考试必须“两证”(身份证和准考证)齐全,“两证”缺一一律不得入场。身份证件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公安机关出具的有考生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其他证件(包括一代身份证、驾驶证、户口本、学生证等)不能代替身份证件。
准考证中如出现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码因输入有误造成与身份证不一致情况,需于近日到象山县人力社保局人事管理科(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一号楼508室)或笔试当天开考前到考务办公室更正并盖章后方准许进场参加考试。
三、请考生不要携带手机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
考生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将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等一切具有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计算器、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
应试人员如有违反考场规则的,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四、请考生千万不要迟到
考场规则规定,开考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尽力提前安排好出行时间,充分考虑到路况和停车等不确定因素,避免出现迟到的情况。
五、请考生合理选择交通方式,并听从交警和工作人员的指挥
考生可选择107路或114路公交车前往象山县教育园区,考试当日,公交公司会适当增加公交班次。
考点校内不提供车位,选择私家车前往的考生请听从现场交警和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停放,晚到的考生请提前估计到停车位与考场之间的步行距离,以免迟到。
六、请考生自行妥善安排好中餐
考点学校不对外提供中餐,故请考生事先妥善安排解决好中餐问题并注意饮食卫生。
附件:考点学校周边示意图
象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