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秋季浙江义乌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第二阶段)
义乌市2017年秋季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文件精神,现将义乌市2017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义乌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认定(具体情况详见金华教育网公告)。
户籍在义乌或人事档案挂靠在义乌人才服务局,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义乌市教育局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义乌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认定对象
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以下简称“国考”合格人员);2011年及以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未取得过教师资格的人员(以下简称未参加国考人员)。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
三、报名时间
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 2017年10月9日—— 10月17日,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个工作日的7:00—24:00。
四、报名方式
(一)未参加“国考”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阅读“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义乌市教育局”。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报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上传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jpg格式,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0,不得使用大头照,生活照、艺术照以及手机等拍摄的照片)
6. 提交信息。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提交成功后,系统将自动生成报名号,申请人切记个人报名号、电子邮箱、密码,以备后续查询使用)。
7.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8. 打印表格。申请人可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9.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0.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二)“国考”合格申请人网报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阅读“申报人必读”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请选择“义乌市教育局”
4.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5.填报信息。申报人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严格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照,上传照片与加贴在申请表上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jpg格式,建议照片宽度为114像素,高度为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0,不得使用大头照,生活照、艺术照以及手机等拍摄的照片)
6. 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7. 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8. 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9. 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0.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五、现场确认
申报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义乌市教育局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1.确认时间:10月25日- 26日的8:30-11:30和13:3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10月26日17:00关停,特别提醒:请申报人员注意务必备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义乌市教育局2号楼望道厅(学院路9号,电话:83828015)。
六、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A3纸正反面打印);
2. 《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A4纸打印)。由申请人工作单位填写并盖章(临时工作人员、社会人员由户籍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鉴定填写并盖章);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学历鉴定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根据《浙江省对外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实行验审的通知》精神,普通话水平原则上遵守属地管理,除大学生在外地读书期间参加当地普通话测试取得的普通话水平证书可以承认,一般应在原籍或工作所在地参加测试。特意到外地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取得的合格证书应该严格把关,重新验审) ;
5.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户口簿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才服务局)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
7. 与网报同一底版的2寸照片3张(其中2张预先粘贴在个人申请表上);
七、集中体检
1.通过现场确认的申请人员,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和办法》的要求,须到由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集中进行体检。
2.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如X光胸透等),请申请人根据本人身体情况酌情况安排。未参加(或未参加体检全部项目的)体检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3.体检时间在现场确认时告知。
4.体检费用在体检现场交体检医院。
八、结果查询
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在12月上旬通过“义乌教育网”进行公示、公告,请申请人自行查询认定结果,义乌市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九、证书领取
教师资格证书及认定申请表统一由中国邮政EMS快递送达。
咨询电话和网址:
金华市教育局: 82489013
义乌市教育局: 83828015
金华教育网:http://www.jhedu.org
义乌教育网:http://www.ywe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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