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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宁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2017-10-20 15:28:12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浙江宁海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31日。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宁海县人民法院招聘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诉讼服务中心执行办事大厅工作人员(编外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执行办事大厅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从事与执行相关的事务性工作的人员。其主要职责是:
  1. 接待当事人、接听电话、联系承办人;
  2. 案件进度查询、材料转交;
  3. 其他执行辅助性工作。
  二、报名条件
  1. 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仪表端庄;
  2.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3. 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 爱岗敬业,具有较好的服务态度;
  5. 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6. 未有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6日-10月31日。
  2.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地址:宁海县中山东路121号512室,邮编315600;
  传真:0574—59979096;
  邮箱:nhfyzzc508@163.com。
  3. 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适合诉讼服务中心岗位的材料。
  四、有关待遇
  录用后待遇按宁海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标准执行。五、纪律
  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遵守招聘纪律和相关程序,对弄虚作假或违反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录用资格或解除合同。
  咨询电话:0574—59979093。
  本公告由宁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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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海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