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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浙江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2017-10-30 17:34:08 字号: | | 【 打印 】
  2017年浙江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至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报名地点:海州西路89号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601室)。浙江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是海宁市目前较大的物业管理企业,隶属于海宁市城投集团。目前服务管理华府景苑、鹃湖景区、建设大楼等二十余个物业项目,管理面积约120.9万平方米。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储备经理7名,保安20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0月26日(星期四)至2017年10月31日(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海州西路89号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601室),联系电话:0573-89238028,13706711126,13758368162。
  三、 招聘条件和名额
  1. 储备经理7名
  招聘条件:40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物业管理、电气自动化等相关专业,形象气质佳,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有物业管理工作经历或持有电梯操作证者优先。
  2. 保安20名
  招聘条件:50周岁以下,身高170CM以上,形象气质佳,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能适应12小时工作,退伍军人或持有保安上岗证、消控证者优先。
  四、待遇
  工资待遇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储备经理年收入约4万元,保安年收入约5.5万元,按规定交纳社保);食宿自理。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证书、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并如实填写报名表。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2.资格审查:对照应聘资格条件和要求逐个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电话通知面试,面试内容包含专业知识及能力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直接淘汰。
  4.体检:以1∶1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招考国家公务员体检录用标准》。
  5.考察、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录用对象,录用对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报到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项,由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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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宁市兴房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