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充实师资力量,温州市鹿城区计划组团赴各高校提前引进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毕业生100名以上,具体事项如下:
一、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1.北京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获国家奖学金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
3.浙江省或全国高等学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
4.2014-2018届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及以上荣誉称号的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现场报名时需提供相应的荣誉证书原件);
5.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详见附件3)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6.体育专业院校(详见附件4)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7.以下仅限2018届毕业生:
(1)六所部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温州籍国家免费师范生;
(2)浙江生源(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下同)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前6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40%(现场报名时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3)浙江生源硕士研究生,要求已经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4)浙江生源温州大学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科毕业生要求前2个学期综合考评排名班级前30%。
(二)引进条件
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师职业素养,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意识和拼搏奉献精神,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岗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18年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赴各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引进程序
本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通过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
符合引进条件的对象均可参加以下各高校现场报名。
1.温州大学专场(面向全国)
(1)10月28日上午8:30--9:00,在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大学南校区岩松堂雁山厅进行集中宣讲。
(2)10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2:30分组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谈,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10月28日下午2:30--4:30,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初步意向人选。同一岗位初步意向人选达不到引进计划数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引进计划。温州大学专场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调剂至后续使用。
(4)10月28日下午5:30,签订意向协议书。
(5)10月29日,签订意向协议书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考核,迟到15分钟者不得入场。考核具体时间及要求于10月28日另行通知。
2.赴其它高校提前引进优秀毕业生工作将在11月至12月进行。具体时间、岗位等信息另行发布。
(二)确定入围人员
考核满分为100分,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考核通过者确定为入围人员,2018届毕业生予以签订就业协议。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予入围,该岗位核减或空缺。
(三)体检、考察
入围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温州鹿城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不按规定时间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历届毕业生已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要求在2018年2月28日前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资格。
提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8届毕业生,须在2018年7月30日前提交引进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29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体育专业院校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二年内(含试用期)必须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